落枫自幼生于西边远处的那座山。n∈n∈,.

    那里原是他们的村寨。

    那里是祖辈所寻到的安居之所,少有妖物,而他们部落已经在那里传承了数百年。

    部落中的男人外出打猎,他们天生根骨壮硕,加上一些炼体的粗浅法门,算是通晓武艺,能够凭借弓箭长矛,以及诸多陷阱,猎杀凶猛的豺狼虎豹。而部落中的女人,则要抚育孩子,将孩子养大,并且要做洗衣煮饭编织等家务,常常是一生到头都不曾踏出部落一步。

    部落之外,从来便是凶险的。

    落枫自幼就听说,部落之外,是无比凶险的天地。

    部落之外,有无数豺狼虎豹,更有很多号称大妖精怪的凶禽猛兽,哪怕是部落中最为英勇的勇士,能够跟猛虎搏杀,都无法跟那些大妖精怪相提并论。

    作为一个孩子,总是对外界十分好奇。

    直到不久前的一段时日,部落出现了变故。

    他们不得不背井离乡,离开了部落居住的地方,而落枫和同龄的孩子,也如愿以偿,看到了外界的天地。

    部落之外是无比广袤,无比美丽的,风景令人无比痴醉,但其中伴随的危机,却是无比沉重的。

    初时遇上的是一些凶禽猛兽,他们没有陷阱,没有优势,最终凭借部落勇士众多,终究杀死了那些凶悍的飞禽猛兽,但也付出了几条人命。

    那是落枫第一次看见血淋淋的场面,活生生的人被利爪剖开,然后变得渐渐冰冷,无法再动弹,没有再谈笑。

    他一直在呕吐,然后一夜无法入睡。

    直到后来,看惯了这些场面,便成熟了许多,平静了许多,只是心中感慨。那些飞禽走兽的肉,从来是部落最为重要的食物,但他们举族搬迁,只能遗憾舍弃。

    然后到了后来。出现了一头飞禽,那是一头金色的大鸟。

    部落族老说,那是妖。

    哪怕是部落最为凶悍的勇士,都无法抵御得住它的一爪。

    七八百人的部落,最后只剩下两百人逃离。

    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大妖。也第一次明白,妖物和凡人之间,是何等天差地别,无法跨越。就算是满腔热血沸腾,到头来也只能给那妖物止渴。

    一路行来,部落只剩两百人,而能够捕猎的勇士,只剩十余人,其他的全是老弱病残,妇孺孩童。

    落枫朝四边看去。他发现幼时长大的同伴,有很多都没能跟随上来,心中明白,他们这辈子都不能跟上来了。其中就有他一直喜欢着的小姑娘,那是个五官很精致的小姑娘,活泼可爱,带着些许高傲,但想着这样一个小姑娘,就被扯碎了身子,那精致的面容被撕成了肉碎。那高傲的眼神变得无比恐惧,最终只剩空洞,落枫心中止不住地泛着苦水。

    坐在边上,他神色黯然。他的父亲在部落迁徙的途中,被一头野狼撕开了喉咙,后来那野狼被部落勇士围杀,分食了肉,而落枫没有吃,因为他总觉得那是父亲的肉。他的母亲在当时遭遇大妖金鸟的时候。四下冲散,恐怕也被蛮荒无处不在的飞禽走兽吃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