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要斩狗妖,彭州府的老百姓,真是倾巢而出。

    囚车行进的街道两边,挤满了黑压压的人群。

    无论男女,个个都伸长脖子,看狗妖到底长什么样子。

    “我的老天爷,娘子,你看那条狗,四只爪子,竟然变成了人的手脚!你再看那皮肤,白嫩嫩的,比你的皮肤还要……”

    “相公,你说就说,手往哪里划拉呢,这里人多,也不嫌害臊!”

    “兄弟,你看,这条狗的耳朵,竟然还是招风耳……和你的耳朵,真像哦!”

    “滚你娘的,你的耳朵才像狗呢!”

    围观的人群议论纷纷,有人一言不合,互相还骂街。

    老狗不停转动脑袋,在两边的人群里扫来扫去。

    它没别的心思,就是想看看,姜小妹有没有,过来送自己一程。

    老狗之前,围观过许多次砍头了。

    那些死囚临行前,只要不是光棍一条,总会有娘亲或者妻子,拿着新鲜水果或者煮鸡蛋,亲手削皮或者剥壳,喂死囚吃上一个。

    这是最后的告别,人之常情。

    所以没有特殊情况,衙役和刽子手,基本都会默许。

    老狗唯一的期望,就是姜小妹能提着篮子,过来看它一眼。

    它盼望的,不是吃水果,而是那一份感情。

    不过半条街走完,它也没有看到姜小妹的身影。

    “老夫对小娘子这么好,死到临头都没有出卖她,小娘子肯定都知道,估计她穿着花衣,正在十字街中心,提着篮子等着呢。”

    老狗寻思着,突然看到了钱大公子。

    钱大公子衣袂飘飘,面色严峻,牵着那只连头带尾巴,足足有四尺长的豹猫,很显眼地站在人群里。

    没法不显眼,因为大家怕被豹猫咬着挠着,都躲他远远的。

    所以钱大公子周围方圆一丈,连个人影都没有。

    老狗对钱大公子微微一笑,道:“钱公子,前事,多有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