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石头拽着小花一路半跑半走地出了雷公岭。

    走到大街上,看见了路灯这才停下了,犹豫了一下又带着她拐进了一条小街,就这么一直钻街进巷的走着,生怕后面有人尾随。

    小花来了雷公岭几年从来没离开过这地方。

    当然,偶尔被人带着出任务那种不算,因为那根本不能叫做离开。

    真正的离开是指自己能决定自己的活动范围,自由的出走还能自由的回来。

    所以,到现在为止,小花对外面的环境一点也不熟悉,哪条路都不认识,只是沉默地让石头拽着她,一路小跑地跟着。

    跑出去已经挺远的了,离雷公岭至少有三四个站的路程,石头这才在路边停了下来。

    “歇歇会儿吧?”石头喘了口气说,

    脚底下这双鞋今天算彻底报废了。

    小花没有作声,只是安静地点头。

    “今天,那那帮人,找你去干什么了?”石头问。

    “哪帮人啊?”小花轻轻地问。

    “就就那帮穿着黑色衣服的人,把你押进面包车里去的。”

    “哦,你是指秋叔的朋友啊,”小花说,“他们好像没对我做什么。”

    “不可能!”石头明显不相信,提高了嗓门喊了一句,“你你再想想,我明明看见他他们把你眼睛蒙起来,进了一座酒庄,挺偏远的地方。”

    小花站在那里愣了愣,想了半天,然后摇摇头,“真的没干什么,我,我一点儿印象也没有。”

    石头难以置信地看着她,小花对他从来都不会说假话,看她的表情,也绝对不可能是撒谎。

    那这么说只有一种解释,他们对小花使用了某种致幻的药物。

    “那那你有哪里感觉不对劲,不不舒服的方吗?”石头依旧不太相信小花会什么事都没有。

    小花像是想起什么,默默地挽起袖子,举起了左手,路灯的光线比较昏暗,石头凑近才看清楚,小花的左手手腕的内测,贴着一块创可贴。

    她将创可贴揭掉,出现一道两公分左右的口子,看起来像是被某种利器划开所致。

    “怎怎么弄的?痛不痛?”石头追问。

    小花依旧摇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