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两个星期过去了,又是一个星期六。这一天原本打算在甄燕的珠宝店里度过的黎乐,在下午两点钟的时候被胡舒的一个电话给打了出来。

    “这么着急约我出来干啥。”见到胡舒的时候,黎乐不由自主的问道,电话里他只是让自己赶紧出来,至于什么事情到是没有透露。

    “好事,你还有橄榄核的存货没有,已经雕好的。”胡舒一脸着急的问道。

    “有啊,怎么了?难道是销路的事情有眉目了?”听到胡舒的话语,黎乐也不由的猜是不是销路的问题有着落了。

    “有道是有,不过成不成我不敢打包票,其实这人你也认识,还记得黑豆那货不?”

    “黑豆?”黎乐思索片刻,却想不起来这号人物。

    “就三年前,他家那鸟,那狗,追了咱两条街的那个。”

    听胡舒这么一说,黎乐到还真的给记起来了,记忆里有这么一段儿荒诞不堪的经历。

    胡舒口中的黑豆明叫宋小龙,因为人皮肤黑,眼睛又小所以才给起了黑豆这么一个外号。他家里倒是蛮富裕的,老爷子是前任的财政局局长,膝下有两儿一女,大儿子如今自己经商,在bj那边似乎是搞外贸的,女儿在财政局已经是科长了,小儿子就是黑豆,也是最调皮的一个。

    老爷子已经有六十多了,算上今年已经退休有六年了,那时候的老爷子喜欢逗鸟,家里有一只鹦鹉,据说还是什么非洲红毛的,挺贵的。而那时候的黑豆特别喜欢狗,在自家养了只狼狗,名叫憨憨。

    要说这父子两一个爱狗,一个爱鸟也没啥的,可能是这狗真是随了名字憨的很,而那鸟又喜欢学宋小龙说话,这下就给组成了一个绝配的组合。

    三年前的一天,宋小龙请胡舒和黎乐到他家里做客。在家中两人见到了一条没系链子的大狼狗和一只红毛的鹦鹉。见两人害怕,宋小龙便告诉两人这狗不认生但是千万不要招惹那只鹦鹉。随后便上楼说是洗个澡去。

    宋小龙上楼以后,胡舒试着摸了下狗头,憨憨似乎很享受被抚摸的感觉,也让两人对其不再畏惧。

    撩了一会儿以后,两人便对憨憨没了什么兴趣,这时候胡舒瞥见那只红毛鹦鹉,随后对着黎乐说道:“你说豆子为啥不让咱碰那只鸟?”

    “我杂知道,我但觉得那鸟也没啥可怕的,你看这么吓人的狼狗都不可怕,一只红毛货还能翻了天?”

    “要不咱试试?”胡舒提议到。

    “那就试试呗!”年轻人总有股叛逆的心里,越不让他干啥,他就越想干。两人小心翼翼的走到那只红毛鹦鹉前,而后又拿手慢慢的伸向鹦鹉。在触碰的那一刻,又闪电般的缩了回来。

    没有任何事情发生,两人对望了一眼,再次同时伸出手摸了一下,仍然没有事。

    “你说不会是豆子故意吓唬咱们的吧?”胡舒开口说道。

    “很有可能,你看咱都摸了两次了都没事儿!”黎乐很肯定的说道。

    “那咱继续?”

    “嗯!”

    两人再次将魔爪伸向了那只红毛鹦鹉,这次却不是一碰即收。而红毛鹦鹉被撩了几次以后似乎有些烦了,随即开口说道:“我草!撩骚是不!憨憨,上,咬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