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三章 追风和逐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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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靳辰一身深蓝色的骑马装,头发自然的垂在额前,正好挡住了眉毛,露出一双湛蓝色的眼瞳,深邃的五官配上硬朗的面部线条,衬得整个人风姿飒爽。
同天空一般的眼眸里带着男人才懂得挑衅,温润清越的声音却没有半点显露,从刚才陆靳辰娴熟的动作来看,他骑马的年头必然不断。
“这个是自然,劳烦陆总等我们一会儿了。”林清粤隐隐约约察觉到他们之间的气氛不对,握在一起的手悄悄的勾了勾男人的手掌,含笑道。
身为合作伙伴,在项目还没有开始的时候不好拂了陆靳辰的面子。对于骑马,林清粤并不陌生,从小她就对这种运动感兴趣。
那些女孩子平常喜欢的过家家,芭比娃娃之类的玩具她都不喜欢,喜欢玩的都是各种运动器械,五六岁的年纪,林正南就带着小小的她来马场骑马。
还在她十八岁的高中毕业的时候送了她一匹纯血宝马,就养在这个马场里。林清粤拉着顾席北往马厩走。
“我的马就在养在这里,他可厉害了,跑起来跟风一样。”林清粤娇俏的声音顺着风飘进陆靳辰的耳朵里,他的眼神冷了下来,脸上的笑容却还在。
深深的看了一眼两人的背影,他垂下眼帘掩盖自己的情绪,等再次抬起眼皮时,他的眼里只剩下清明。
林清粤带着顾席北穿过长长的马厩,基本上每个隔间里都有一匹马生活着的痕迹,白天基本上没有多少马留在马厩里。
马儿是要运动的物种,经常将它们关在里面会丧失他们的天性。这点马场做的很好,每隔两个小时就会放一批马出去散步。活动筋骨,保持灵活性。
虽然马场的地方能够同时容纳两百匹马出来活动,但每匹马平均分下来也就只有一亩的活动区域,还不如每次让十几匹马出来撒欢儿,这样地方够大,也不用管理人员那么多的精力去顾着。
林清粤来的正巧,负责照顾她寄养在这里的追风的饲养员正准备带他出去遛弯,看见她过
来笑着打招呼道:“清粤来啦,你来了我就能偷会懒,带追风遛弯就交给你了。”
饲养员的年纪大概在四十岁上下,从追风来的第一天就负责照顾他,跟他的主人林清粤自然是熟悉的。
追风是一匹红棕色的汗血宝马,有着高贵的血统,在古代可是只有王室才能拥有的。
为了送孙女儿一个毕业礼物,也算是祝贺她考上重点大学的奖励,林正南花了很多心思才买到追风。
那时候追风还只是个幼年的小矮马,并没有现在看起来那么高大,威风凛凛。
“放心的把这个任务交给我吧,对了杨叔,马场有没有厉害的马可以给他?”林清粤满口答应下来,想起顾席北没有马,特地问饲养员杨叔。
杨叔笑呵呵的说道:“顾先生不需要马场的马,他在我们这里寄养了一匹,跟追风是同一个血统呢。”
他也是认识顾席北的,因为顾席北的马也是他在负责,这里面还有林清粤的一份功劳,就是有着照顾追风的经验,加上马场里同样品种的马就只有林清粤这一匹。
当时顾席北也要求要有照顾汗血宝马经验的饲养员照顾自己的爱马,这个任务自然就落到杨叔的头上,每天他就带着一黑一红棕两匹汗血宝马出去转圈。
如果不是真的喜欢马这个动物,杨叔不会在马场工作这么久,对待马儿就像是自己的孩子一样,他亲昵的摸着追风的脸,眼里是温柔。
()陆靳辰一身深蓝色的骑马装,头发自然的垂在额前,正好挡住了眉毛,露出一双湛蓝色的眼瞳,深邃的五官配上硬朗的面部线条,衬得整个人风姿飒爽。
同天空一般的眼眸里带着男人才懂得挑衅,温润清越的声音却没有半点显露,从刚才陆靳辰娴熟的动作来看,他骑马的年头必然不断。
“这个是自然,劳烦陆总等我们一会儿了。”林清粤隐隐约约察觉到他们之间的气氛不对,握在一起的手悄悄的勾了勾男人的手掌,含笑道。
身为合作伙伴,在项目还没有开始的时候不好拂了陆靳辰的面子。对于骑马,林清粤并不陌生,从小她就对这种运动感兴趣。
那些女孩子平常喜欢的过家家,芭比娃娃之类的玩具她都不喜欢,喜欢玩的都是各种运动器械,五六岁的年纪,林正南就带着小小的她来马场骑马。
还在她十八岁的高中毕业的时候送了她一匹纯血宝马,就养在这个马场里。林清粤拉着顾席北往马厩走。
“我的马就在养在这里,他可厉害了,跑起来跟风一样。”林清粤娇俏的声音顺着风飘进陆靳辰的耳朵里,他的眼神冷了下来,脸上的笑容却还在。
深深的看了一眼两人的背影,他垂下眼帘掩盖自己的情绪,等再次抬起眼皮时,他的眼里只剩下清明。
林清粤带着顾席北穿过长长的马厩,基本上每个隔间里都有一匹马生活着的痕迹,白天基本上没有多少马留在马厩里。
马儿是要运动的物种,经常将它们关在里面会丧失他们的天性。这点马场做的很好,每隔两个小时就会放一批马出去散步。活动筋骨,保持灵活性。
虽然马场的地方能够同时容纳两百匹马出来活动,但每匹马平均分下来也就只有一亩的活动区域,还不如每次让十几匹马出来撒欢儿,这样地方够大,也不用管理人员那么多的精力去顾着。
林清粤来的正巧,负责照顾她寄养在这里的追风的饲养员正准备带他出去遛弯,看见她过
来笑着打招呼道:“清粤来啦,你来了我就能偷会懒,带追风遛弯就交给你了。”
饲养员的年纪大概在四十岁上下,从追风来的第一天就负责照顾他,跟他的主人林清粤自然是熟悉的。
追风是一匹红棕色的汗血宝马,有着高贵的血统,在古代可是只有王室才能拥有的。
为了送孙女儿一个毕业礼物,也算是祝贺她考上重点大学的奖励,林正南花了很多心思才买到追风。
那时候追风还只是个幼年的小矮马,并没有现在看起来那么高大,威风凛凛。
“放心的把这个任务交给我吧,对了杨叔,马场有没有厉害的马可以给他?”林清粤满口答应下来,想起顾席北没有马,特地问饲养员杨叔。
杨叔笑呵呵的说道:“顾先生不需要马场的马,他在我们这里寄养了一匹,跟追风是同一个血统呢。”
他也是认识顾席北的,因为顾席北的马也是他在负责,这里面还有林清粤的一份功劳,就是有着照顾追风的经验,加上马场里同样品种的马就只有林清粤这一匹。
当时顾席北也要求要有照顾汗血宝马经验的饲养员照顾自己的爱马,这个任务自然就落到杨叔的头上,每天他就带着一黑一红棕两匹汗血宝马出去转圈。
如果不是真的喜欢马这个动物,杨叔不会在马场工作这么久,对待马儿就像是自己的孩子一样,他亲昵的摸着追风的脸,眼里是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