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子,曹行回来了。”

    融雪轩里,曹琦正在染指甲,对面的婢女跪在地上,托着她的手,将那花汁一点点的涂在她的甲面上,认真至极。

    曹琦的手指现场且骨骼分明,皮肤白皙像纸一般。

    锦安说着,眼睛一下不眨的盯着。

    曹琦应了一声。

    “长姐。”

    话音刚落,曹行走了进来,瞥了一眼石柱子一般站着的锦安,说道:“猜猜我在方庄又瞧见谁了?”

    曹琦头也不抬,似笑非笑的说道:“宋端。”

    曹行略微诧异,旋即笑道:“还是长姐聪明。”

    说完坐了下来,喝了一口凉茶。

    “说来也奇怪,每次去方庄,都能碰到她。”

    曹琦打趣儿道:“这便是缘分了?”

    “可惜她是韩来的人。”曹行道,“这样能力超群的女子,若是能为我们家所用的话,长姐便如虎添翼,我们很多事情,也不必那么难了。”

    “宋端是一条好狗,好狗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对主子的忠心。”

    曹行语气缥缈,说到狗时,身后的锦安略微一动。

    曹行察觉,随后说道:“我知道姐姐最爱才了,这宋端若真能……”

    “你似乎很在意宋端。”

    曹琦终于转过头来,一对丹凤眼里满是戏谑。

    曹行的神色有些古怪,摸了摸那茶杯。

    “我看不是为我所用,而是为你所用吧。”曹琦干脆挑明,但是她这话也没有别的训斥之意,反倒说道,“说来也是,宋端在靖安城的美貌,连我也要与她平分春色,做不得一枝独秀,更何况又是这样聪颖的女人,何人不爱呢。”

    “那长姐是同意了?”曹行意味深长的问道。

    “只怕宋端是个宁为玉碎的性子。”

    曹琦这样说,也是默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