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明回邮件问猛虎:那这个第六人不是很难做人?!
猛虎回:主席委员会最重要的不是主席和副主席的能力,而是第六人的坚持。
于明问:谁会做第六人。
猛虎回:蒙特罗,因为其他主席都和约翰有共事经历,蒙特罗必须成为第六人。别以为小题大做,这关系到组织的理念。
第六人反对原名称之为第十人反对,也叫危机理论。在犹太人社会中,为了使重要事情讨论深化,必须有一人持反对意见,这人也被称呼为恶魔拥护者。而恶魔拥护者的能力不能亚于其他九人的能力。
于明很想知道蒙特罗是义务般的反对,还是严正的反对。如果是严正干涉性的反对,必然导致贝拉等人不满,因为人是有情绪的东西。于明这点相左了,出生在和谐社会的他,很难理解第十人反对理论,在主席委员会中,大家不会因为第六人反对而发怒,而是尊敬对方。对方越努力敬业的反对,只要不是胡搅蛮缠,那他就越受人尊重。反而,如果蒙特罗只是走过场,将缺失五位副主席的信任。独立调查人组织能有今天成就,不是依靠一个能干的主席,或者是一位能干的调查人,而是依靠完善的体制。
猛虎后续回答让于明又学了一课,为组织好,不一定需要歌颂组织,挑组织的毛病反而比歌颂组织的贡献来得大。猛虎最后邮件:国际独立调查人组织,不是蒙特罗的组织,也不是猛虎的组织,而是全体三十六位成员的组织。
结果怎样于明没有询问,他相信主席委员会处理好这个问题。第六人反对理论是蒙特罗提出的,蒙特罗不会砸自己的招牌。
在英国旅游两天后,于明回到了中国。
于明没想到的是,约翰事件真相具备相当的戏剧化。于明猜对了失主骗保,但是猜错了失主为什么骗保。失主在一天请鉴定专家朋友做客专家鉴定《船长》是赝品,也就是说失主根本不知道油画什么时候被人掉包偷窃,即使报案,也无法取信保险公司。于是他就自导自演了盗窃案梅卡根本就没有介入其中。
失主伪造盗窃现场,将油画邮寄到一个德国地址,完成销赃,他所需要做的就是抽时间去德国将赝品销毁。但是约翰的调查速度超过他的想像,很快就追查到了油画被运输,于是联合德国调查人一起蹲守。
失主知道约翰拿回了油画,心急如焚于是电话约见约翰,说想看看油画。
德国调查人和约翰是分开房间睡觉,鉴于德国调查人累了一天约翰接电话后带油画独自上了失主的汽车前往失主的家。而后约翰被失主杀害背了黑锅,失主当天晚上就将约翰尸体运输出城,埋在郊外树林里。
梅卡这人物并非这时候登场,而是在凶案发生七年后。曾经帮失主鉴定《船长》的专家朋友去失主家参加宴会,询问管家得知赝品被盗窃,索赔。他非常愤怒和失主单独对质,失主知道这位朋友是一个正直的人,自己哀求收买手段无效,于是果断杀害了朋友。不巧的是几天后梅卡这位累犯想盗窃失主,发现失主移动尸体,于是改变了盗窃的主意拍摄了录像,并且刻制成光盘勒索失主。
失主在几次给钱后明白自己永远无法满足梅卡的胃口,于是联系了杀手中间人杀死了梅卡。当时他有些害怕,因为独立调查人正在对约翰的事进行规模最大的一次调查,所以他一直不敢出资购买梅卡的别墅。最后雇佣可靠机构用装修、中奖等办法寻找证据。这件事如同梦魔一般缠绕着他,每次翻找梅卡别墅后,他会感觉到安全感。可是伴随时间推移,他又开始疑心,于是重复的寻找着那份证据。
综合于明的列举法可以发现于明对了几样,其中最重要一样是:约翰是好人的话约翰当晚必定遇害。至于其他就错的离谱了,但是因果报应,一位名人说过,说谎的后果是用更多的谎言来掩饰说谎。失主就是这样,所有的一切都是有因有果。如果不是朋友,他不会知道是赝品。如果不是赝品,他不会伪造失窃,不伪造失窃,朋友不会指责他,失主也不会杀害自己朋友。唯一的意外就是梅卡这位盗窃犯。
最后万法归宗,于明提出的有人对失主进行勒索和最后发展情节是一样,于是稀里糊涂完成了这事件的调查。贝拉销毁相关材料对蒙特罗说:“这是我有生以来,或者是余生中见过的最莫名其妙-调查成功的事件。”
蒙特罗并不同意:“我们三次调查都犯了一个错误,三次调查我们都以客观的态度进行。于明的思路让我们从主观态度进行,先确定约翰是好人,然后再进调查。如果没有这样的主观态度,也不会有这个偶然的收获。最关键一点,只有从主观上判断才能得出,如果约翰是好人,那当天就遇害这个结论,这个结论很重要。”
李复早听说荷兰发生命案,于明一回来,李复就非要请客,于是大家一起。于明将案件起因经过说了一遍,只限自己看见和听见的,并没有提到任何和猎标有关系的人,甚至没有提起那张猎标画。
“副警长本无疑是被人纵火,转院中再次被人袭击。”李复道:“我认为荷兰警方应该从本入手,凶犯不可能无的放矢的攻击本。有比本更好的警长目标或者是平民目标,查明本被袭击的原因应该就可以查明三位女生的真正死因。”
杜青青批评:“吃饭不说凶杀案,于明,海娜情绪怎么样?”
“刚开始哭的稀里哗啦,然后她姑姑和姑丈比她伤心后,她就正常了。”于明感觉自己这话很别扭。
倪秋和李复同声惊叹:“海娜哭了?”这是本世纪最大的新闻。
猛虎回:主席委员会最重要的不是主席和副主席的能力,而是第六人的坚持。
于明问:谁会做第六人。
猛虎回:蒙特罗,因为其他主席都和约翰有共事经历,蒙特罗必须成为第六人。别以为小题大做,这关系到组织的理念。
第六人反对原名称之为第十人反对,也叫危机理论。在犹太人社会中,为了使重要事情讨论深化,必须有一人持反对意见,这人也被称呼为恶魔拥护者。而恶魔拥护者的能力不能亚于其他九人的能力。
于明很想知道蒙特罗是义务般的反对,还是严正的反对。如果是严正干涉性的反对,必然导致贝拉等人不满,因为人是有情绪的东西。于明这点相左了,出生在和谐社会的他,很难理解第十人反对理论,在主席委员会中,大家不会因为第六人反对而发怒,而是尊敬对方。对方越努力敬业的反对,只要不是胡搅蛮缠,那他就越受人尊重。反而,如果蒙特罗只是走过场,将缺失五位副主席的信任。独立调查人组织能有今天成就,不是依靠一个能干的主席,或者是一位能干的调查人,而是依靠完善的体制。
猛虎后续回答让于明又学了一课,为组织好,不一定需要歌颂组织,挑组织的毛病反而比歌颂组织的贡献来得大。猛虎最后邮件:国际独立调查人组织,不是蒙特罗的组织,也不是猛虎的组织,而是全体三十六位成员的组织。
结果怎样于明没有询问,他相信主席委员会处理好这个问题。第六人反对理论是蒙特罗提出的,蒙特罗不会砸自己的招牌。
在英国旅游两天后,于明回到了中国。
于明没想到的是,约翰事件真相具备相当的戏剧化。于明猜对了失主骗保,但是猜错了失主为什么骗保。失主在一天请鉴定专家朋友做客专家鉴定《船长》是赝品,也就是说失主根本不知道油画什么时候被人掉包偷窃,即使报案,也无法取信保险公司。于是他就自导自演了盗窃案梅卡根本就没有介入其中。
失主伪造盗窃现场,将油画邮寄到一个德国地址,完成销赃,他所需要做的就是抽时间去德国将赝品销毁。但是约翰的调查速度超过他的想像,很快就追查到了油画被运输,于是联合德国调查人一起蹲守。
失主知道约翰拿回了油画,心急如焚于是电话约见约翰,说想看看油画。
德国调查人和约翰是分开房间睡觉,鉴于德国调查人累了一天约翰接电话后带油画独自上了失主的汽车前往失主的家。而后约翰被失主杀害背了黑锅,失主当天晚上就将约翰尸体运输出城,埋在郊外树林里。
梅卡这人物并非这时候登场,而是在凶案发生七年后。曾经帮失主鉴定《船长》的专家朋友去失主家参加宴会,询问管家得知赝品被盗窃,索赔。他非常愤怒和失主单独对质,失主知道这位朋友是一个正直的人,自己哀求收买手段无效,于是果断杀害了朋友。不巧的是几天后梅卡这位累犯想盗窃失主,发现失主移动尸体,于是改变了盗窃的主意拍摄了录像,并且刻制成光盘勒索失主。
失主在几次给钱后明白自己永远无法满足梅卡的胃口,于是联系了杀手中间人杀死了梅卡。当时他有些害怕,因为独立调查人正在对约翰的事进行规模最大的一次调查,所以他一直不敢出资购买梅卡的别墅。最后雇佣可靠机构用装修、中奖等办法寻找证据。这件事如同梦魔一般缠绕着他,每次翻找梅卡别墅后,他会感觉到安全感。可是伴随时间推移,他又开始疑心,于是重复的寻找着那份证据。
综合于明的列举法可以发现于明对了几样,其中最重要一样是:约翰是好人的话约翰当晚必定遇害。至于其他就错的离谱了,但是因果报应,一位名人说过,说谎的后果是用更多的谎言来掩饰说谎。失主就是这样,所有的一切都是有因有果。如果不是朋友,他不会知道是赝品。如果不是赝品,他不会伪造失窃,不伪造失窃,朋友不会指责他,失主也不会杀害自己朋友。唯一的意外就是梅卡这位盗窃犯。
最后万法归宗,于明提出的有人对失主进行勒索和最后发展情节是一样,于是稀里糊涂完成了这事件的调查。贝拉销毁相关材料对蒙特罗说:“这是我有生以来,或者是余生中见过的最莫名其妙-调查成功的事件。”
蒙特罗并不同意:“我们三次调查都犯了一个错误,三次调查我们都以客观的态度进行。于明的思路让我们从主观态度进行,先确定约翰是好人,然后再进调查。如果没有这样的主观态度,也不会有这个偶然的收获。最关键一点,只有从主观上判断才能得出,如果约翰是好人,那当天就遇害这个结论,这个结论很重要。”
李复早听说荷兰发生命案,于明一回来,李复就非要请客,于是大家一起。于明将案件起因经过说了一遍,只限自己看见和听见的,并没有提到任何和猎标有关系的人,甚至没有提起那张猎标画。
“副警长本无疑是被人纵火,转院中再次被人袭击。”李复道:“我认为荷兰警方应该从本入手,凶犯不可能无的放矢的攻击本。有比本更好的警长目标或者是平民目标,查明本被袭击的原因应该就可以查明三位女生的真正死因。”
杜青青批评:“吃饭不说凶杀案,于明,海娜情绪怎么样?”
“刚开始哭的稀里哗啦,然后她姑姑和姑丈比她伤心后,她就正常了。”于明感觉自己这话很别扭。
倪秋和李复同声惊叹:“海娜哭了?”这是本世纪最大的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