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初安被他忽然的动作闪了一下,缓了好一会儿才发觉他的意思,心里快速的把想要把他叫回来的想法压下。

    暂时不要睡在一起,对他们而言,或许是最好的方式。

    前天晚上被折腾的狠了,温初安这一觉睡得很香。

    她睁开眼睛望着天花板,回想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昨天发生的事情。

    外面传来乒乒乓乓的微响……

    温初安起身赤着脚下床,一路循着声音来到了厨房。

    男人高大的身影窝在逼仄的厨房里,瞬间将整个厨房挤满,修长的身影身上围着她的围裙,好看的手指,又不算熟练的翻着平底锅里的煎蛋,一双专注的眸,长长的睫毛垂落在眼睑,侧脸俊美的有如神祗。

    温初安一下子看的痴了。

    都说认真的男人最好看,那盛靳年一定是最好看的男人里面最认真的。

    她忽然觉得自己很幸运。

    不由得低声笑了出来,

    专注的氛围被打断,男人转过身,目光落到面前,慵懒的小女人的脸上。

    温初安刚刚起床,不施粉黛的小脸,因为一夜睡眠的滋养,皮肤吹弹可破,精致靓丽的五官,配上一双灵动的眸子,此时正呆呆的看着他。

    温初安像是被抓到了小尾巴一样,不由得紧张起来,赤着的双脚脚趾动了动。

    盛靳年忍不住皱眉,快速的关了灶台的火,弯腰将他抱起,放到客厅的餐桌旁。

    “以后不许不穿鞋。”

    现在的天气已经凉了,这么一双娇嫩的小脚可经不起冻。

    温初安失笑出声,“我哪有那么娇气。”

    男人瞪了她一眼,转身进入卧室将拖鞋拿了出来。

    “还有十分钟可以吃早饭,快去洗漱。”

    温初安任命的把脚伸进拖鞋里,第一次享受这么高级的待遇,心里有些惴惴不安。

    要知道盛靳年那双手可是随随便便就能挣个几千万上亿的人。

    现在居然来给他做早饭,穿拖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