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1/3)
孙远均十五岁就上了高一,可是十四岁的宋昱还在读初二。
因为永远差着两个年级,又因为宋昱永远保持在年级中上但又不会更好的学习成绩,所以孙远均永远在念叨着他要好好学习,于是宋昱便永远有着做不完的数学题,永远有着背不完的英语单词。
孙远均还要监督他把每次试卷上的错题全部都抄到一个本子上。每次大考之前,孙远均甚至会帮他整理一份为数不少的笔记要他看。
可是对于他自己呢,宋昱从来没见过他记过什么笔记。
孙远均他说他上课的时候最多听十五分钟,剩下的时间,自己在课堂上看书比听课效率更高。
即使上了高中之后,各科的难度明显加大,孙远均依然每天抽出固定的时间打篮球和练他最爱的吉他,还有每周两次的跆拳道。可是,也没见他的成绩有所下降。
发挥好的时候会是年级前三名,如果某次考差了掉到了年级十名之外,他的班主任和级长就会紧张地叫他到办公室喝茶了。
宋昱一直以为他是那种天生聪明,智商超群的人。孙远均以前告诉他每天回家之后都要做题做到十二点,宋昱一直不太相信,觉得他在骗自己。
直到有一天他们班的数学老师在他们班上课闲聊的时候,说道,孙远均班上的数学老师每次看到他来了就会绕道走。
为什么呢?因为他数学已经一百四了,他不会的都是些什么问题呢?都是些老师也不会的问题。而且又多又难,没有一两个小时根本走不了。
然后又接着说,你们不知道吧?孙远均谁不怕啊,整个高一年级的数学老师都怕他,但是又喜欢的不得了,你们要有他一半用功,就不会考这么烂了。
这个世界可怕的不是别人比你用功,而是有一种人比你聪明还比你用功。
大家听完老师的话,简直都把孙远均视为一个不可超越的传奇和偶像。
宋昱一方面因为孙远均成了整个学校师生的偶像而觉得骄傲,另一方面又在想,这样一个长得又好看,又会唱歌,又会学习,还那么努力的人存在,这个世界还有没有天理了?
然而宋昱不知道的是,这样一个校园偶像剧里的完美人设,最近也有自己的烦恼。
孙远均虽然平常话不多,但是并不是一个在班上不合群的人。他懂得在大多数人的场合适当的收敛起自己的锋芒,才能不会让别人讨厌。
比如在某些明知道老师讲的都会的情况下,他会不听课,会做自己的事,比如更高难度的数学题,比如新概念英语的三四册了,但他不会去睡觉,也不会和别人说话,不会不遵守班级的正常秩序。因此老师也都会喜欢他。
就算他没有听课,也有能力在自己的同桌和邻座回答不出老师问题的时候,他会毫无犹豫的立刻小声的告诉他答案。
平常下课时候,总有一些女生带着各种目的红着脸来问他题目,他心里明镜似的,但也不会戳穿别人,总是还算耐心的讲解。
再加上他大方,他的父母在深圳工作,虽然不在身边照顾他,但是给他的零花钱并不少。
成绩好但不会桀骜不驯,长得好看,又大方,孙远均的人缘不可能不好,在班上除了李思之外还有白瑞这个死党。
如果说李思是个玩音乐又玩滑板的炫酷boy,那么白瑞就是个成绩虽然差,但是在篮球场上却所向睥睨的公子哥。
白瑞家里特别有钱,据说是某乡镇企业的大老板,上高中时因为分数不够,光给学校赞助费都给了数十万。白瑞性格又特别豪爽大方,很快就成了班上男生的头目。
因为永远差着两个年级,又因为宋昱永远保持在年级中上但又不会更好的学习成绩,所以孙远均永远在念叨着他要好好学习,于是宋昱便永远有着做不完的数学题,永远有着背不完的英语单词。
孙远均还要监督他把每次试卷上的错题全部都抄到一个本子上。每次大考之前,孙远均甚至会帮他整理一份为数不少的笔记要他看。
可是对于他自己呢,宋昱从来没见过他记过什么笔记。
孙远均他说他上课的时候最多听十五分钟,剩下的时间,自己在课堂上看书比听课效率更高。
即使上了高中之后,各科的难度明显加大,孙远均依然每天抽出固定的时间打篮球和练他最爱的吉他,还有每周两次的跆拳道。可是,也没见他的成绩有所下降。
发挥好的时候会是年级前三名,如果某次考差了掉到了年级十名之外,他的班主任和级长就会紧张地叫他到办公室喝茶了。
宋昱一直以为他是那种天生聪明,智商超群的人。孙远均以前告诉他每天回家之后都要做题做到十二点,宋昱一直不太相信,觉得他在骗自己。
直到有一天他们班的数学老师在他们班上课闲聊的时候,说道,孙远均班上的数学老师每次看到他来了就会绕道走。
为什么呢?因为他数学已经一百四了,他不会的都是些什么问题呢?都是些老师也不会的问题。而且又多又难,没有一两个小时根本走不了。
然后又接着说,你们不知道吧?孙远均谁不怕啊,整个高一年级的数学老师都怕他,但是又喜欢的不得了,你们要有他一半用功,就不会考这么烂了。
这个世界可怕的不是别人比你用功,而是有一种人比你聪明还比你用功。
大家听完老师的话,简直都把孙远均视为一个不可超越的传奇和偶像。
宋昱一方面因为孙远均成了整个学校师生的偶像而觉得骄傲,另一方面又在想,这样一个长得又好看,又会唱歌,又会学习,还那么努力的人存在,这个世界还有没有天理了?
然而宋昱不知道的是,这样一个校园偶像剧里的完美人设,最近也有自己的烦恼。
孙远均虽然平常话不多,但是并不是一个在班上不合群的人。他懂得在大多数人的场合适当的收敛起自己的锋芒,才能不会让别人讨厌。
比如在某些明知道老师讲的都会的情况下,他会不听课,会做自己的事,比如更高难度的数学题,比如新概念英语的三四册了,但他不会去睡觉,也不会和别人说话,不会不遵守班级的正常秩序。因此老师也都会喜欢他。
就算他没有听课,也有能力在自己的同桌和邻座回答不出老师问题的时候,他会毫无犹豫的立刻小声的告诉他答案。
平常下课时候,总有一些女生带着各种目的红着脸来问他题目,他心里明镜似的,但也不会戳穿别人,总是还算耐心的讲解。
再加上他大方,他的父母在深圳工作,虽然不在身边照顾他,但是给他的零花钱并不少。
成绩好但不会桀骜不驯,长得好看,又大方,孙远均的人缘不可能不好,在班上除了李思之外还有白瑞这个死党。
如果说李思是个玩音乐又玩滑板的炫酷boy,那么白瑞就是个成绩虽然差,但是在篮球场上却所向睥睨的公子哥。
白瑞家里特别有钱,据说是某乡镇企业的大老板,上高中时因为分数不够,光给学校赞助费都给了数十万。白瑞性格又特别豪爽大方,很快就成了班上男生的头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