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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珠参天的老槐树下,正站着一名身着披甲锦衣、腰佩龙首短刀的魁梧男人。

    男人所面向之处,是那片金灿灿的麦田——不过,比起前几日那一望无际的金色海洋来说,现在这麦田最多只能算个不大不小的湖泊了。

    不过,这是件好事。这麦田的缩小说明了那在萍水郡务农了大半辈子的刘老头老当益壮,一人依旧能收割这么大一片麦田,或许也算是上苍对他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一点宽慰吧。

    男人伸手抬头,望了眼半空中的艳阳,掐着手指,算了算时间。

    身着戎装的他,自然不是来监督那刘老头务农的——他是在等一个人,等一个总是喜欢穿着白衣素衫的年轻人。而他之所以在等那个年轻人,有些出于私心,也有些出于公利,算是有点两两参半的感觉。

    而要讲清楚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的话,就得先从这个腰佩短刀的男人是谁说起。

    在雍华国,一郡之长有两人,皆由朝廷直接任命,分别为正五品的郡太守,与从五品的郡都尉。虽说都尉比太守低了半级,但实际上两人在地方上是平起平坐,或者说,多数时候都是郡都尉要高上一些的。原因也很是简单,太守虽是郡国名义上的长官,但那郡国的好几千人马兵力,是都隶属于都尉麾下的。

    男人姓荣,名哲兴,是这萍水郡生人,也是这萍水郡的郡都尉。而他腰间的龙首短刀,并非是郡都尉的制式佩刀,而是当今圣上所赐、犒劳其卓越军功的证明——甚至有传言说,其实这柄龙首短刀,等价于从四品的雍都都尉,可惜荣哲兴不愿留在雍都,说什么读书味太重,就只领了个萍水都尉做了。

    荣哲兴的所有军功,都是用军武蛮子的脑袋换得的。

    而他与白秀才,也是在用军武蛮子脑袋换军功的过程中认识的。

    虽然两人第一次见面已是约莫半旬、也即是五年前了,但两人真正在这五年间碰面的天数,应该不到一年半载。

    可即便如此,荣哲兴与白秀才,依然可以说是生死之交——这也是为什么,在得知圣上有意让白秀才去雍都做那三品大官时,他会这么积极地主动来找他,几乎日日劝说他就从了陛下的意思。

    只可惜,这白秀才不知是喜欢上了这样白衣素衫的生活,还是与他一样讨厌雍都的读书气,好说歹说愣是不愿答应,最后还出了个什么‘我们每日都在这麦田比赛脚力,谁先到这老槐树下谁便赢。你若赢了,我就去雍都当官的’的主意,也算是出于好心,给了荣哲兴一个盼头。

    然而,与白秀才一同出生入死的荣哲兴哪里会不知道他的脚力。所以这个盼头,也实际上只是个空心汤圆,虚得很。

    可即便如此,荣哲兴还是每日都来了。

    这便是他的私心。

    本就只是想与好友多见见面而已,现在有了那么一个堂而皇之的理由,或许也就不显得怎么矫情了。

    男人嘛,都讲究些面——

    “荣哥!”

    那突如其来的呼唤,直接令他是一个激灵。

    这呼唤的声音倒是很熟悉,正是白秀才本人,也没啥好大惊小怪的。只是这带上了‘哥’的称呼,让他心中不禁有些发慌。从两人认识的第一天起,那白秀才但凡在称呼后加了个‘哥’字,便不是有实在难办的请求,就是又给他闯祸了。

    总之不是什么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