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爷爷,江奶奶,没事,你们不用觉得有什么,我拿回去真的不好。

    我也不是不要,这样,野猪肉放在你们这儿,回头烧好了,烧熟了,分点儿给我就可以。”

    听赵秀兰这么一说,江家老两口才同意了。

    “这个成,那咱们一起烧,一起吃。秀兰丫头,你回头再想要的话,咱们再分给你!”

    “好!”

    在江家烧野猪肉无疑是最安全的,不至于让人发现。

    首先是江家在猪圈和牛圈旁,气味儿比较重,哪怕是做点好吃的,味道也不会传出去。其次是江家这儿平时生产队里的人都不会过来,人不来,更不怕别人闻到烧肉的香味。

    如果赵秀兰把野猪肉带回家吃,那肯定得在自家烧,香味很容易传出去,被人给发现。

    江城先忙活着给野猪剥了皮,清理了一下内脏。

    出去骨头,肉净重有四十二斤。

    在这年头,这么多的肉简直是一笔巨大的物资,就是有钱也不能够买得到这么多肉,

    内脏江城原本打算是扔了的,不过被赵秀兰给留下来了。

    不管是肠子还是肺,只要做法对,都能成为一道美味。

    猪肝就更不用说了,猪肝补血,做猪肝汤喝最好。

    “江城,这些东西都留着,都是宝贝可以吃的,回头我来做。

    猪肝明天和野猪肉一起捎给陈大爷去,我看陈大爷的气血不太足,做点猪肝汤好吃又补血。”

    不管赵秀兰说什么,江城都觉得对,这会儿更点头应和着。

    要是他,猪大肠猪肺他可能就不要了,但之前吃过赵秀兰做的猪大肠,味道比肉还要好吃,想必猪肺也是一样,落到赵秀兰手上,肯定也是一道美味。

    除了内脏,就是肉,还有猪血。

    猪血大概有一小盆,虽然没有家猪的多,可是依旧是不小的份量。

    猪内脏和猪血别人都不会做,当然,主要是这年代的调料不足,再好的食材也做不出什么美味来。

    这些赵秀兰准备在江家直接做成熟食,然后给陈大爷陈大娘,还有陆庆国,大队长家送一点过去。

    猪骨头同样是宝贝,可以炖汤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