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拂笙摇了摇头,道:“虽不明白十三为何会对鬼王你的诅咒免疫,让他为此痛苦,我很抱歉,但我也不会再随意消除他人的记忆了。记忆于一个人而言太宝贵了,是一个人生命的一部分,我已经为消除金晓斤的记忆而后悔了。”

    神宫皈依道:“你啊,就是想太多了。就算你不动手,待你离开后,他也会很快忘记你的。”

    “嗯,我知道。至少,那是他主动忘记的。毕竟人的大脑不可能记住所有的事。这和被他人强行抹去记忆不一样。前者是自然现象,后者是抹杀。”

    “……”

    萧拂笙想着快点脱身,于是道:“神宫,你可以弄几块石头过来吗?”

    神宫皈依因为要与萧拂笙一同被关在这狭小的棺材里,正生着闷气,没好气道:“你这个愚蠢的臭丫头又在想用什么法子折磨自己?”

    萧拂笙汗颜,“别说得像我喜欢自虐似的。我只是想出去透透气,找几个石头代替自己。”

    神宫皈依愤愤道:“你在这里给本王等着!”

    深夜,正是万籁俱寂之时,萧拂笙偷偷摸摸地推开棺材,爬了出来,同时让神宫皈依把召开的石头放进去。

    因为听到白日里的对话,萧拂笙想阻止金晓斤继承阎魔门的掌门之位,毕竟,金晓斤的初心是要创建新门派,都怪她让他忘了她,让他连同初心也一起忘了。

    至于阻止的方法,便是在金晓斤给阎魔门的人回复时,扮成神仙出现在众人面前,点明金晓斤是要创建新门派吾仙门的,这是天意,不可违抗。

    为了明日能够顺利演出,萧拂笙躲在一处僻静之地,一晚上都在排列,并时刻咨询吃瓜群众神宫皈依的意见,毕竟他见过神仙。

    第二天,阎魔门的弟子全都聚集在了一个广场上,等待着金晓斤的答复。

    萧拂笙摘去头上的诅咒之绳,隐身躲在广场正前方的空地上,小心翼翼地不撞到别人。

    当议论声消失,一片寂静,金晓斤御剑到来,正好站在萧拂笙的身边,差点就和萧拂笙撞上了。幸亏神力足够强大,即便距离如此之近,金晓斤也没有察觉到她。

    在万众期待的目光中,金晓斤开始了发言,大声道:“我可以答应做你们的掌门,但我有一个条件!鉴于阎魔门在外名声十分恶劣,非常不利于门派的发展,我认为需要换个名字。”

    广场顿时一片哗然,有人坚决表示不同意,但大部分人认同阎魔门在外的名声确实够臭这个事实,也有人好奇,大声问:“您想换什么名字?”

    金晓斤想都没想便脱口而出,“吾仙门,意思吾等皆是仙者,有仙人之徳,仙人之姿,仙人之气,心怀苍生,超脱尘世,任重道远。”

    再一次,广场上寂静无声,接着爆发出热烈的叫好声。除了小部分坚持用原来名字者,绝大部分人都道更喜欢这个新名字。

    萧拂笙此刻十分震惊。原来他都还记得!真是太好了!如果把阎魔门改造成吾仙门也不错,一来消灭了□□当道的阎魔门,二来新门派可以更快地发扬光大,中间省去了不少事。看来,她也不用出场假扮神仙了,昨晚算是白辛苦了。

    这时广场上有人激动道:“这个名字太好了,您是如何想到的?”

    只是无心的一问,却教金晓斤整个人头痛欲裂起来,迷蒙中看到一个人影在和他说:“这个名字我可是想了很久的。”

    是谁?想出这个名字的人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