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这件事他就代劳了。

    随手挑了几件价值不菲的大衣和外套,以及搭配的裤子和裙子,还有高跟鞋,然后交给叶小茴去试。

    叶小茴惊慌失措:“小虎,真的不用,太浪费了。”

    “给买衣服哪有浪费的?赶紧去换。”马小虎推着叶小茴进了更衣室。

    过了一会儿,叶小茴穿着一套千鸟格纹的大衣出来,虽然姿态有些忸怩,但她天生丽质,身材也完能够衬的起这套大衣。

    店长现在看到马小虎的手笔,知道此人肯定非同一般,奉承的道:“小姐真是天生的衣服架子,这身冬装款跟您正好搭配,简直为您量身定做的一般。当然啦,还是先生的眼光好啊,一看就是很有品位的人。”

    马小虎看着自己身上的二百块钱的夹克外套,还有一百块钱的破洞牛仔,确实,挺有品位的。

    江小姐看了不停冷笑:“哼,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

    马小虎冷漠的把目光扫过去:“江小姐是吧?现在该兑现的诺言了。”

    “什么诺言?”江小姐愣了一下。

    “给我女朋友舔鞋。”

    “我什么时候说过?”江小姐准备耍赖。

    马小虎笑道:“是了,不是给我女朋友舔鞋,是给我舔鞋。”

    叶小茴穿的是一双小白鞋,青春活力,但马小虎的老头鞋不知多久没洗,上面黑乌乌的,别说让人舔了,就是让她伸手去碰,她都会嫌恶心的。

    “疯了?当我江莱是什么人?给舔鞋,是不是脑子瓦特了?”

    “江莱?没听说过。”马小虎也不在乎对方是什么人,这种素质的女人,出身也高贵不到哪儿去。

    真正高贵的人,大多都懂得去尊重一个人,就算他的社会地位再低,心里不愿意与之为伍,但也不会刻意用言语去伤害他。

    这是一个人的基本素质,算不上什么高贵不高贵。

    但这些品质在江莱身上完没有。

    “过来,舔鞋!”马小虎直接把脚踩在一张矮凳上面。

    “妈逼,有病!”江莱拂袖而去。

    马小虎一把抓住她的头发,直接把人扯了回来:“给老子舔干净!”

    江莱大叫:“神经病啊,我就一句玩笑,给我放手,不然我叫保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