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高西还担心这一次没人开车,因为他的驾照只能开小车,这种大拖车他是没资格开的,虽说在这乡村道路上也没人会查,不过他自己技术不行,万一出了事儿,那死的就是他自己的,不划算。
可是出门的时候,他才发觉特蕾西已经主动做到了驾驶座上,这个充满了活力的牧马女孩,还真得是个多面手啊。后来路上的时候高西问了一下才知道,原来不仅特蕾西会开这种大拖车,包括克拉克、阿托斯以及阿纳斯塔西娅都会。
主要是如今专职的牛仔实在是吃不开了,学会了开车的话,如果真有个事情,他们也能直接参与工作,不至于没人了。
高西心头赞叹自己真得是太英明了,这笔买卖真得是做得够划算啊,这可不仅仅是买了牛仔,还连带把司机都给买了好几个,牧场里的那些机械,这几个人都能搞,虽然技术上自然有高有低,但是任何一个拉出来都能干,这就太方便了。
通过和特蕾西的聊天,高西也是对这个牧场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自然的,特蕾西对于这个新老板,也是更加了解了,两个人一路上谈笑风生,大约二十分钟之后,就来到了计划中的牧场。
这个牧场相比于黄石牧场,要小上很多,面积大概一万英亩左右,主要养殖的就是各**匹。
另外还有一些安格斯牛,不过数量很少。
在这一万英亩的牧场上,主人家养了大约八百匹马,其中六百左右都是夸特马,另外还有二百匹左右品种比较混杂,有弗里斯兰马、有安达卢西亚马,甚至还有传闻中的汗血宝马。
只可惜这些马血统都不够纯正了,应该是杂交之后的品种,不然的话,估计可不好养这么多,要知道弗里斯兰可是号称马匹里面的劳斯莱斯啊,是真正的贵重品种。
而安达卢西亚马也是号称欧洲的皇家马匹,十分抢手。
至于汗血马,这就不用多说了吧,古代有好多关于汗血马的传说,曾经有皇帝为了汗血马,甚至灭掉了一个国家。
牧场老板早就等在门外了,见到高西和特蕾西之后,分别拥抱问候,然后也没有废话,径直就往马场走去。
牧场上的马没有水勒缰,也没有其余的马具,就那么放养着,据说这样可以保证马的野性,只有有人想要骑乘,或者练习马术的时候,才会佩戴上水勒缰等全套马具,这个时候就需要马儿可以听指挥了,单纯的野性肯定不行的。
马儿在牧场行吃草,是不是打个响鼻,然后抬起头朝这边看一看,尾巴在屁股上甩来甩去,就是为了驱赶蚊子和苍蝇。
在高西眼里,所有的一切都是新鲜的,他看过很多小说,那里面的马王都是野马,被主角遇到了之后,才会被驯化,然后成为驰骋沙场的战马。
他不懂马,不过哪只马儿脾气不好,哪只马儿身体不好,还是看得出来的,也不能说是完全的看热闹。
当然了,跟专业的特蕾西相比,那他还是最好闭着嘴巴不要说话,在一旁好好学习吧。如果按照他的选择标准,估计这马场之上的大部分马都可以被买回去了。
反正也不着急,这里可是有八百多匹马呢,他们只是选择二十匹而已,应该是够了。
当然,这只是高西的想法而已,在特蕾西看来,自己可是第一次替老板相马,要得多了反而好选,只要二十匹的话,那绝对是要选出最好的,所以别看这里有八百匹马,甚至还有其中二百匹有着一些贵族血统,但是却还真未必能从里面挑出二十匹来。
她不能让老板瞧不起她是吧,既然要干,那就要干得最好。
为了给高西展示自己的能力,当然同时也是想让新老板学点东西,她在马主人的带领之下,走进了马场。
“西场主,如果没有马主人在的话,第一次接触陌生的马匹,千万不要轻易去碰它或者惹怒它,否则的话,会很麻烦的。我以前就遇到过一个同行因为太过自信了,到马厩里去挑选马匹,那马还是佩戴了水勒缰的,结果他只是为了观察马的蹄子和关节,就被马一脚踢飞了,踢断了几根肋骨,侥幸保住了性命,但以后对马却产生了恐惧症。”
“我明白,我们家乡有看牛的也是一样,甚至羊都认生的,如果不是熟人,会很暴躁地选择去攻击的。”高西点了点头道。
可是出门的时候,他才发觉特蕾西已经主动做到了驾驶座上,这个充满了活力的牧马女孩,还真得是个多面手啊。后来路上的时候高西问了一下才知道,原来不仅特蕾西会开这种大拖车,包括克拉克、阿托斯以及阿纳斯塔西娅都会。
主要是如今专职的牛仔实在是吃不开了,学会了开车的话,如果真有个事情,他们也能直接参与工作,不至于没人了。
高西心头赞叹自己真得是太英明了,这笔买卖真得是做得够划算啊,这可不仅仅是买了牛仔,还连带把司机都给买了好几个,牧场里的那些机械,这几个人都能搞,虽然技术上自然有高有低,但是任何一个拉出来都能干,这就太方便了。
通过和特蕾西的聊天,高西也是对这个牧场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自然的,特蕾西对于这个新老板,也是更加了解了,两个人一路上谈笑风生,大约二十分钟之后,就来到了计划中的牧场。
这个牧场相比于黄石牧场,要小上很多,面积大概一万英亩左右,主要养殖的就是各**匹。
另外还有一些安格斯牛,不过数量很少。
在这一万英亩的牧场上,主人家养了大约八百匹马,其中六百左右都是夸特马,另外还有二百匹左右品种比较混杂,有弗里斯兰马、有安达卢西亚马,甚至还有传闻中的汗血宝马。
只可惜这些马血统都不够纯正了,应该是杂交之后的品种,不然的话,估计可不好养这么多,要知道弗里斯兰可是号称马匹里面的劳斯莱斯啊,是真正的贵重品种。
而安达卢西亚马也是号称欧洲的皇家马匹,十分抢手。
至于汗血马,这就不用多说了吧,古代有好多关于汗血马的传说,曾经有皇帝为了汗血马,甚至灭掉了一个国家。
牧场老板早就等在门外了,见到高西和特蕾西之后,分别拥抱问候,然后也没有废话,径直就往马场走去。
牧场上的马没有水勒缰,也没有其余的马具,就那么放养着,据说这样可以保证马的野性,只有有人想要骑乘,或者练习马术的时候,才会佩戴上水勒缰等全套马具,这个时候就需要马儿可以听指挥了,单纯的野性肯定不行的。
马儿在牧场行吃草,是不是打个响鼻,然后抬起头朝这边看一看,尾巴在屁股上甩来甩去,就是为了驱赶蚊子和苍蝇。
在高西眼里,所有的一切都是新鲜的,他看过很多小说,那里面的马王都是野马,被主角遇到了之后,才会被驯化,然后成为驰骋沙场的战马。
他不懂马,不过哪只马儿脾气不好,哪只马儿身体不好,还是看得出来的,也不能说是完全的看热闹。
当然了,跟专业的特蕾西相比,那他还是最好闭着嘴巴不要说话,在一旁好好学习吧。如果按照他的选择标准,估计这马场之上的大部分马都可以被买回去了。
反正也不着急,这里可是有八百多匹马呢,他们只是选择二十匹而已,应该是够了。
当然,这只是高西的想法而已,在特蕾西看来,自己可是第一次替老板相马,要得多了反而好选,只要二十匹的话,那绝对是要选出最好的,所以别看这里有八百匹马,甚至还有其中二百匹有着一些贵族血统,但是却还真未必能从里面挑出二十匹来。
她不能让老板瞧不起她是吧,既然要干,那就要干得最好。
为了给高西展示自己的能力,当然同时也是想让新老板学点东西,她在马主人的带领之下,走进了马场。
“西场主,如果没有马主人在的话,第一次接触陌生的马匹,千万不要轻易去碰它或者惹怒它,否则的话,会很麻烦的。我以前就遇到过一个同行因为太过自信了,到马厩里去挑选马匹,那马还是佩戴了水勒缰的,结果他只是为了观察马的蹄子和关节,就被马一脚踢飞了,踢断了几根肋骨,侥幸保住了性命,但以后对马却产生了恐惧症。”
“我明白,我们家乡有看牛的也是一样,甚至羊都认生的,如果不是熟人,会很暴躁地选择去攻击的。”高西点了点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