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卡摩斯也开始抑制不住自己的兴奋,教会里并不反对下属谋害上级,只要你认为自己的能力比上级更强,那么你就能取代他的位置。

    “所以我真的不想等了,一刻也不想再等。但是……”从卡拉曼口中喷出激鼻的酒气。“我们还是要等。”

    卡摩斯无奈的跟着耸了耸肩:“那有什么办法,谁叫我们这么晚才得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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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子前进的速度并不是很快,过了芙缇娜的村子不远,要靠她的记忆一点点的前进,而再好的车子进入沙漠速度也会跟着减慢。

    凯雷德和保罗都有在沙漠开车的经验,还好是三月,气温虽热但还没到可以烤死人的地步。俩个人轮着开车,花了半天的时间才进到东部沙漠的边缘。

    光是到这曲文都很佩服芙缇娜的奔跑能力,你说一个十多岁的小女孩怎么会离开家跑这么远。

    对此保罗和凯雷德得笑了笑,保罗说道:“曲老师在非洲,特别是少数边远村落,往往为了找吃的可以跑离开家两百公里远,这种事在这见怪不怪。”

    曲文听到恍然大悟,难怪国际长跑健将大多出在非洲,敢情是从小在自然环境下养成。

    “那芙缇娜你跑这么远干么,远到这里还跑应该没有吃的东西吧?”

    说到这里似乎牵扯到芙缇娜的伤心往事,一下泪水就溢满了眼眶,很努力的没让它们掉下来,样子却越发的让人可怜。

    “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就过逝了,然后妈妈改嫁给了别人,我就跟在村子里的叔叔住,原本以为他是好心收留我,等我到了十四岁才发现,他是为了把我养在了拿去卖。所以从十四岁起我就成了眷所的常客……,可一直到十七岁时。整整三年都没有人愿把我卖走,叔叔生气就开始减少给我吃的东西。有一天我趁着叔叔家人睡着,偷偷的跑了出来,可是跑错了方向无意中就跑到了沙漠里……”

    后边的事不用说几人也猜得出是怎么一回事,她跑进沙漠误打误撞捡到了银笑风要找的东西。

    “可是你怎么又跑回去了呢,好不容易才跑回来的,而且沙漠这么大你不会迷路。

    芙缇娜似乎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满脸的茫然:“跑进沙漠之后我勉强支撑了一天多的时间便再也支撑不下去了。又热又渴还很饿……”芙缇娜的脸色泛起一圈羞红:“当我认为自己再也支撑不住的时候突然很想回到村子,那怕叔叔对我再不好,最少我还能吃上一口饭。于是我又开始往回走,说真的我那时候其实不知道那边才是回头的路,正当我真正感到绝望的时候,突然发现在不远的地方有一团亮光,于是我顺着亮光跑了过去。就这样捡到了那枚胸针。自从捡到胸针之后,脑子突然变得清晰起来,知道村子的方向应该在那,最后我就这样走回了家。”

    明明跑了出来又要回去,这事能怪芙缇娜没有骨气吗?显然不能。

    民以食为天,有人说肚皮决定尊严。当温饱都成问题的时候,骨气还真的那么有用吗。况且这是村子里一向的习俗,被卖了也不是多么丢人的事。被卖了再被人退回去才叫丢人。

    曲文小的时候觉得自己的生活挺苦,因为家境贫寒,所以父母不能给他太多物质上的东西。

    不过相比起银笑风。自己就好得太多,最少自己还有父母。有家庭的温暖。

    但是再跟芙缇娜比起,那就不止是好得太多,芙缇娜的生活在华夏大地可以说连基本的人格尊严都没有,被养大只不过是为了被当成货物一样卖掉。

    所以人要懂得知足,不要自暴自弃,然后为自己创造更多更好的条件。

    刚入到沙漠外围,偶尔还能看到些别旅游团,因为在整个东部沙漠有很多古埃及金字塔,这里成为国际游客最喜欢来的地方之一。

    再往里走看到的则是那些富有冒险精神的年轻人,什么肤色都有,花很少的钱就能请一个当地导游带他们在东部沙漠稍深一些的地方进行一次穿越冒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