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边茶摊上,白千鹤和周劭相对坐着,一边喝茶一边晒太阳:“你说,今天她叫我们来做什么?”
周劭闷声喝茶,不知道也不关心的样子。罗刹鸟事件了结后,李朝歌一直没怎么出现,白千鹤和周劭虽然家不在洛阳,但都是漂泊惯了的人,两人各干各的,谁也不影响谁。今日他们突然接到李朝歌传信,说让他们在魏王池等着,白千鹤和周劭这才汇聚到一起。
周劭留下来是为了减刑,他不怕死,但如果可能,他还是想重获自由。周劭作恶多端,但他也有想保护的人,他不想就这样潦草收场。
至于白千鹤随叫随到,那就是纯粹闲的。江湖儿女不在意名利,要的就是快意恩仇,酣畅淋漓。跟在李朝歌身边抓妖怪,可比和人打架有趣多了。
白千鹤目力好,他突然眯起眼睛,轻轻拍周劭的胳膊:“你看,那个人是不是她?咦,她身后怎么还跟着一个?”
周劭回头,果然看到两个女子从皇城的方向走来,为首者正是李朝歌。周劭在桌子上放了两个铜板,正要起身,被白千鹤按住:“不着急,有钱人来了,让她出。”
白千鹤说着,还要再点几样菜上来。周劭颇为嫌弃,他拍开白千鹤的手,起身站起来。
李朝歌也看到他们了,径直往这个方向走来。她停在茶摊外,粗略点头,给他们几人介绍道:“这是莫琳琅。这个小白脸是白千鹤,壮一点的是周劭,接下来他们会和我们一起走。”
莫琳琅突然见到阳光,神情还是紧绷的,见状只是小幅度摇头,目光中满是戒备。
看莫琳琅的样子,应当是没听说过周劭和白千鹤的大名。白千鹤吊儿郎当坐着,他眼睛从李朝歌和莫琳琅两人身上扫过,李朝歌没什么好看的,还是那副有钱且不好惹的匪头气场,反倒是她身后的小姑娘,身形瘦弱,脸颊稚嫩,看骨相有十四五,但发育却远远跟不上,似乎受了很多虐待。
这些只是细枝末节,真正奇怪的,是这个小姑娘的眼睛。白千鹤看了一会,饶有兴味地问:“公主,你又去狱里捞人了?”
李朝歌拍了拍自己袖口的浮尘,淡淡道:“你如果闲得慌,我可以送你进去。”
白千鹤当即闭嘴。他露出投降的表情,说:“好好,我错了。公主,今日你突然叫我们过来,有什么吩咐?”
李朝歌没回答,反而问:“最近我不常出宫,这几日东都有发生什么怪事吗?”
“怪事?”白千鹤挑眉,“你是说公主府和国舅家闹鬼?”
果然,东都已经传遍了。李朝歌说:“不是公主府,是长公主府。这就是今日我们要做的事,具体内容路上再说,我先带她去一趟南市。”
李朝歌刚刚把莫琳琅从大理寺狱里带出来,莫琳琅入狱时身上穿着自己的衣服,这些日子待在地牢里,就算莫琳琅有意保持干净,身上也不可避免地沾上地牢的味道。而且,莫琳琅本身的衣服就很差,衣袖裤腿都短了一截,料子上还全是补丁,莫琳琅自己习以为常,李朝歌却看不下去。
白千鹤和周劭等在南市外,李朝歌带着莫琳琅进市门,她没有多做挑选,直接去了最大最繁华的布坊,对着店小二说道:“买成衣,按她的身量选,现在就带走。”
店小二目光扫过莫琳琅,殷勤地唤了声“成嘞”,就往店面后方走去。李朝歌带着莫琳琅站在店中,此刻阳光大好,南市的人来来往往,正是全天最热闹的时候。李朝歌长得招眼,路过的人都忍不住朝这里投来视线。李朝歌习以为常,而莫琳琅站在这样的环境中,却很局促不安。
周围挂着一匹匹鲜艳漂亮的布,看着就价值不菲,店小二对她们殷勤备至,来往的人群也在看她们。莫琳琅以前也被人注目过,但那些的眼神中都带着惧怕、厌恶、反感,她从没有像现在这样,被人用不含厌恶的目光注视着。
这是一个莫琳琅从未接触过的世界。她仿佛是生在阴沟里的苔藓,突然被放到阳光下,这一切都晃得她眼晕。很快,店小二回来了,他带来了几套成衣,乐颠颠地给李朝歌展示道:“娘子,您看,这几套都是我们店里的绣娘新裁出来的,特别衬小娘子的身段。尤其这一身,是东都最流行的花样,连公主王妃都在穿呢。”
店小二看出来李朝歌非富即贵,卖命推销,但是他哪能想到,李朝歌自己就是个公主。李朝歌没理会店小二过度夸张的推销词,她随便扫了一眼,示意莫琳琅过来选:“挑一个喜欢的颜色吧。”
莫琳琅吃了一惊,不可置信问:“我选吗?”
周劭闷声喝茶,不知道也不关心的样子。罗刹鸟事件了结后,李朝歌一直没怎么出现,白千鹤和周劭虽然家不在洛阳,但都是漂泊惯了的人,两人各干各的,谁也不影响谁。今日他们突然接到李朝歌传信,说让他们在魏王池等着,白千鹤和周劭这才汇聚到一起。
周劭留下来是为了减刑,他不怕死,但如果可能,他还是想重获自由。周劭作恶多端,但他也有想保护的人,他不想就这样潦草收场。
至于白千鹤随叫随到,那就是纯粹闲的。江湖儿女不在意名利,要的就是快意恩仇,酣畅淋漓。跟在李朝歌身边抓妖怪,可比和人打架有趣多了。
白千鹤目力好,他突然眯起眼睛,轻轻拍周劭的胳膊:“你看,那个人是不是她?咦,她身后怎么还跟着一个?”
周劭回头,果然看到两个女子从皇城的方向走来,为首者正是李朝歌。周劭在桌子上放了两个铜板,正要起身,被白千鹤按住:“不着急,有钱人来了,让她出。”
白千鹤说着,还要再点几样菜上来。周劭颇为嫌弃,他拍开白千鹤的手,起身站起来。
李朝歌也看到他们了,径直往这个方向走来。她停在茶摊外,粗略点头,给他们几人介绍道:“这是莫琳琅。这个小白脸是白千鹤,壮一点的是周劭,接下来他们会和我们一起走。”
莫琳琅突然见到阳光,神情还是紧绷的,见状只是小幅度摇头,目光中满是戒备。
看莫琳琅的样子,应当是没听说过周劭和白千鹤的大名。白千鹤吊儿郎当坐着,他眼睛从李朝歌和莫琳琅两人身上扫过,李朝歌没什么好看的,还是那副有钱且不好惹的匪头气场,反倒是她身后的小姑娘,身形瘦弱,脸颊稚嫩,看骨相有十四五,但发育却远远跟不上,似乎受了很多虐待。
这些只是细枝末节,真正奇怪的,是这个小姑娘的眼睛。白千鹤看了一会,饶有兴味地问:“公主,你又去狱里捞人了?”
李朝歌拍了拍自己袖口的浮尘,淡淡道:“你如果闲得慌,我可以送你进去。”
白千鹤当即闭嘴。他露出投降的表情,说:“好好,我错了。公主,今日你突然叫我们过来,有什么吩咐?”
李朝歌没回答,反而问:“最近我不常出宫,这几日东都有发生什么怪事吗?”
“怪事?”白千鹤挑眉,“你是说公主府和国舅家闹鬼?”
果然,东都已经传遍了。李朝歌说:“不是公主府,是长公主府。这就是今日我们要做的事,具体内容路上再说,我先带她去一趟南市。”
李朝歌刚刚把莫琳琅从大理寺狱里带出来,莫琳琅入狱时身上穿着自己的衣服,这些日子待在地牢里,就算莫琳琅有意保持干净,身上也不可避免地沾上地牢的味道。而且,莫琳琅本身的衣服就很差,衣袖裤腿都短了一截,料子上还全是补丁,莫琳琅自己习以为常,李朝歌却看不下去。
白千鹤和周劭等在南市外,李朝歌带着莫琳琅进市门,她没有多做挑选,直接去了最大最繁华的布坊,对着店小二说道:“买成衣,按她的身量选,现在就带走。”
店小二目光扫过莫琳琅,殷勤地唤了声“成嘞”,就往店面后方走去。李朝歌带着莫琳琅站在店中,此刻阳光大好,南市的人来来往往,正是全天最热闹的时候。李朝歌长得招眼,路过的人都忍不住朝这里投来视线。李朝歌习以为常,而莫琳琅站在这样的环境中,却很局促不安。
周围挂着一匹匹鲜艳漂亮的布,看着就价值不菲,店小二对她们殷勤备至,来往的人群也在看她们。莫琳琅以前也被人注目过,但那些的眼神中都带着惧怕、厌恶、反感,她从没有像现在这样,被人用不含厌恶的目光注视着。
这是一个莫琳琅从未接触过的世界。她仿佛是生在阴沟里的苔藓,突然被放到阳光下,这一切都晃得她眼晕。很快,店小二回来了,他带来了几套成衣,乐颠颠地给李朝歌展示道:“娘子,您看,这几套都是我们店里的绣娘新裁出来的,特别衬小娘子的身段。尤其这一身,是东都最流行的花样,连公主王妃都在穿呢。”
店小二看出来李朝歌非富即贵,卖命推销,但是他哪能想到,李朝歌自己就是个公主。李朝歌没理会店小二过度夸张的推销词,她随便扫了一眼,示意莫琳琅过来选:“挑一个喜欢的颜色吧。”
莫琳琅吃了一惊,不可置信问:“我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