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奇,今晚要去看电影吗?”

    戴琳斯就是个磨人的小妖精,只要李幸一有空,她准会出现。

    李幸正在打扮,听到她的话,无奈道“今晚怕是不行?”“你有其他的安排吗?也许我可以跟你一起去哦,千万不要叫上英格丽德,她只会把事情搞砸。”戴琳斯自告奋勇的同时不忘给英格丽德泼脏水。

    “这件事有点危险,你们不要来了,我会让丹特和埃泽尔和我一起去。”

    闻言,戴琳斯也就把想法打消了“那好吧。”

    李幸感觉发型整得差不多了,便要在穿衣打扮上下了点功夫。

    首先穿上长裤,然后t恤和卫衣自下而上,规规矩矩,他相信大多数男性同胞都是这么穿衣服的。如果,只是如果我们之中出现了一个穿着衬衫和内裤在屋子里到处乱跑的叛徒,这种人通常就是大多数烂俗喜剧里的傻逼。

    对的,每部喜剧里面都会有一个傻逼。

    如果没有,这部喜剧就是失败的,我和李幸都不会看!

    翁达港

    作为多伦多的混乱之地,这里着实当得起这个昵称。

    李幸一眼望去,落入眼中的是一个又一个红灯区,和那些乍看之下就不是一般人可以进入的夜店和酒吧。

    “拉奇,说说我们今晚的计划吧。”

    史蒂芬森问道“还有,这两位是谁?”“他们是我的保镖,可以全程保护我们的周全,这里毕竟不安全。”李幸解释道。

    “保镖?”

    史蒂芬森的脸上冒出了一个又一个“我很失望”的字眼,他以为这就是自己的任务,没想到李幸另有安排。

    “我觉得你可以让他们回去了,我就可以保护你,我精通许多格斗术,还配有持枪证,我是个业余的保镖,虽然和全职保镖比起来有些差距,但你要相信我”

    信你拿命去信你吗?

    李幸的脑子虽然有点不好使,但遇到这种情况,他还是可以分辨出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

    所以他残忍地拒绝了史蒂芬森的请求,并与他一起前往米泽尔法特酒吧。

    李幸已经进行了一番堪比易容的打扮,虽然路人们认不出他是人人喊打的拉奇·李,可他的身高太出众了,往路上一站,回头率比斯嘉丽·约翰逊还高。

    “拉奇,你这样还是太惹眼了。”埃泽尔是当初一起招入麾下的五位保镖之一。

    智商属性仅次于巴里特,但谨慎细心犹有过之,如果不是巴里特的统率力更强的话,保镖队长应该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