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雨淅沥,两个人开着车,都是一派轻松悠闲。
这段时间,路北岑和蒋中泽相处,已经逐渐撤掉了最初高高竖起的戒备之心,加上她在教蒋中泽汉语的过程中,发现这个很难看透的人,其实内心也住着一颗顽童的心,偶尔遇到一些很难记住的汉语拼音音节,还会真的像小孩子一样耍赖,甚至故意找些别的借口,打乱她的节奏。
蒋中泽看见路北岑情绪很好,脸上也是一片柔和之色,笑着打趣道:“怎么样,这感觉像不像是小时候碰到很不喜欢的老师上课,偷偷和小伙伴逃课溜出去玩?”
路北岑愣了愣,哈哈笑了起来:“原来逃课溜出去玩是这种感觉呀,难怪总有人喜欢这么干,不过,听你这语气,你小时候也干过?”
蒋中泽微微笑着摇头:“我就是明目张胆的,跟今天一样,你今天有点反常,是不是生气了?”
“那倒不至于,我就是不知道该怎么跟那样的小姑娘聊天,更顶不住那位阿姨对你浓烈的好奇心,属于落荒而逃。”路北岑也打趣了回去。
“小姑娘,你比她能大多少?”蒋中泽有些无奈地笑道。
“人的实际年龄和心理年龄,不能绝对划等号吧?”
“倒也是,你们这个年龄的女孩子,大部分的个人时间都花在逛街和穿衣打扮上,你的爱好居然是做饭,啧啧,果然与众不同啊!”
“这哪里说得上是爱好,不过是生活所需,以前小时候,有一阵子,我养母开了个饭馆,但是每天忙活完之后,自己就累得吃不下东西了,那一阵子她瘦得很厉害,我每天下了晚自习都会去饭馆,等她忙完和她一起回家,就每天以肚子饿的名义,自己张罗着做点面条、年糕汤什么的,逼着她和我一起吃一点。”
“后来到了这边家里,那时候其实我们的父母都在事业上升期吧,每天都忙得很,基本上家里就只有我和阿皓。阿皓有时候淘气,阿姨做的饭不合他的胃口,他就全倒进垃圾桶里,然后靠吃些薯片面包什么的当饱,还总是给我投喂,怕我吃不饱,我就给他炒点蛋炒饭什么的,再后来慢慢变成让阿姨把菜都准备好,我来炒一下。”
路北岑说起从前那些过得并不太好的日子,并没有多少怨怼的情绪,反而显得宁静而温暖,蒋中泽看了看她的表情,轻声问道:“你养母现在一个人生活?”
“嗯,在下江,现在比以前开心多了,每天白天和邻居们打打牌,晚上跳跳广场舞,气色挺好的。不说这些了,采访一下蒋大公子,你长得这么妖孽,家世能力都好,也算得上是黄金单身汉了,为什么会觉得那个小姑娘是拿你当垫脚石?”
对于路北岑这种八卦心思,蒋中泽其实心里挺雀跃的,至少她不像先前,从来不问,也不好奇他的任何事情。
“她想的是出去定居,如果没什么意外,我应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都会留在国内的,这就是个矛盾。而且,不管有没有这些矛盾,我也没有来者不拒的习惯,纯属浪费时间。”
“你这意思谈恋爱是浪费时间?你这一把年纪了,不会都没谈过恋爱吧?或者,你不会是不喜欢女生,那也不对啊,以你这条件,要找个男朋友也不是什么很难的事情啊。”
蒋中泽见路北岑一脸的兴奋和好奇,忍不住失笑出声:“你这个脑回路,不去写挺可惜的。对了,一直忘了问你,那个于兰的医疗费有人捐款吗?”
“当然有了,你也太小看我们台里的能量了,这两天就要手术了。”路北岑一脸的自豪,想了想又问道:“你不会是也想捐款吧?”
“有人捐我就不凑热闹了,锦上添花没什么必要。”
“这话说的,蒋大公子,你知道什么叫行善要及时吧?”
两人说说笑笑把车子开到闹市区最大的一家书店附近,找了个精致的中餐馆吃了顿午饭,然后打着伞,过天桥去往对面的书店。
即使下着雨,因为是周末,人流还是很密集的,天桥上有卖些小玩意的,也有摆摊卖袜子的,还有提着个音箱唱歌的流浪乐者,最多的,还是跪地行乞的人。
两人遇到第一个行乞的,是一个面部被毁容的女人,戴着个墨镜坐在天桥最外侧,前面摆了个碗,里面有零星几个钢镚,前面摆了两块牌子,一块简单写了大火烧伤家里没人,生活无以为继之类的,另外一个纸牌上写的却是不要被前面讨钱的骗子骗了,躺着的是装病。
这段时间,路北岑和蒋中泽相处,已经逐渐撤掉了最初高高竖起的戒备之心,加上她在教蒋中泽汉语的过程中,发现这个很难看透的人,其实内心也住着一颗顽童的心,偶尔遇到一些很难记住的汉语拼音音节,还会真的像小孩子一样耍赖,甚至故意找些别的借口,打乱她的节奏。
蒋中泽看见路北岑情绪很好,脸上也是一片柔和之色,笑着打趣道:“怎么样,这感觉像不像是小时候碰到很不喜欢的老师上课,偷偷和小伙伴逃课溜出去玩?”
路北岑愣了愣,哈哈笑了起来:“原来逃课溜出去玩是这种感觉呀,难怪总有人喜欢这么干,不过,听你这语气,你小时候也干过?”
蒋中泽微微笑着摇头:“我就是明目张胆的,跟今天一样,你今天有点反常,是不是生气了?”
“那倒不至于,我就是不知道该怎么跟那样的小姑娘聊天,更顶不住那位阿姨对你浓烈的好奇心,属于落荒而逃。”路北岑也打趣了回去。
“小姑娘,你比她能大多少?”蒋中泽有些无奈地笑道。
“人的实际年龄和心理年龄,不能绝对划等号吧?”
“倒也是,你们这个年龄的女孩子,大部分的个人时间都花在逛街和穿衣打扮上,你的爱好居然是做饭,啧啧,果然与众不同啊!”
“这哪里说得上是爱好,不过是生活所需,以前小时候,有一阵子,我养母开了个饭馆,但是每天忙活完之后,自己就累得吃不下东西了,那一阵子她瘦得很厉害,我每天下了晚自习都会去饭馆,等她忙完和她一起回家,就每天以肚子饿的名义,自己张罗着做点面条、年糕汤什么的,逼着她和我一起吃一点。”
“后来到了这边家里,那时候其实我们的父母都在事业上升期吧,每天都忙得很,基本上家里就只有我和阿皓。阿皓有时候淘气,阿姨做的饭不合他的胃口,他就全倒进垃圾桶里,然后靠吃些薯片面包什么的当饱,还总是给我投喂,怕我吃不饱,我就给他炒点蛋炒饭什么的,再后来慢慢变成让阿姨把菜都准备好,我来炒一下。”
路北岑说起从前那些过得并不太好的日子,并没有多少怨怼的情绪,反而显得宁静而温暖,蒋中泽看了看她的表情,轻声问道:“你养母现在一个人生活?”
“嗯,在下江,现在比以前开心多了,每天白天和邻居们打打牌,晚上跳跳广场舞,气色挺好的。不说这些了,采访一下蒋大公子,你长得这么妖孽,家世能力都好,也算得上是黄金单身汉了,为什么会觉得那个小姑娘是拿你当垫脚石?”
对于路北岑这种八卦心思,蒋中泽其实心里挺雀跃的,至少她不像先前,从来不问,也不好奇他的任何事情。
“她想的是出去定居,如果没什么意外,我应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都会留在国内的,这就是个矛盾。而且,不管有没有这些矛盾,我也没有来者不拒的习惯,纯属浪费时间。”
“你这意思谈恋爱是浪费时间?你这一把年纪了,不会都没谈过恋爱吧?或者,你不会是不喜欢女生,那也不对啊,以你这条件,要找个男朋友也不是什么很难的事情啊。”
蒋中泽见路北岑一脸的兴奋和好奇,忍不住失笑出声:“你这个脑回路,不去写挺可惜的。对了,一直忘了问你,那个于兰的医疗费有人捐款吗?”
“当然有了,你也太小看我们台里的能量了,这两天就要手术了。”路北岑一脸的自豪,想了想又问道:“你不会是也想捐款吧?”
“有人捐我就不凑热闹了,锦上添花没什么必要。”
“这话说的,蒋大公子,你知道什么叫行善要及时吧?”
两人说说笑笑把车子开到闹市区最大的一家书店附近,找了个精致的中餐馆吃了顿午饭,然后打着伞,过天桥去往对面的书店。
即使下着雨,因为是周末,人流还是很密集的,天桥上有卖些小玩意的,也有摆摊卖袜子的,还有提着个音箱唱歌的流浪乐者,最多的,还是跪地行乞的人。
两人遇到第一个行乞的,是一个面部被毁容的女人,戴着个墨镜坐在天桥最外侧,前面摆了个碗,里面有零星几个钢镚,前面摆了两块牌子,一块简单写了大火烧伤家里没人,生活无以为继之类的,另外一个纸牌上写的却是不要被前面讨钱的骗子骗了,躺着的是装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