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假山处,一名小少女揪着丫鬟,在咄咄逼问。

    “送的什么?”

    “鸢尾花,以及……一首诗。”

    磨了磨牙,恶狠狠道:“什么类型的诗?”

    蝶儿吞了吞口水,磕磕巴巴的回忆着:“愿我……如星君如月,夜夜流光……相皎洁。”

    她有些惊讶:“哟,你居然记得?”

    “因为……主子很喜欢啊,默念了好几遍……”

    完了完了,大事不妙。

    她急急追问:“那姐姐昨日去了何处?”

    “小姐不喜藏藏掖掖的,就直接带着花及书信去见陈公子,起初那书生闪烁其词,后来承认了,对小姐确有好感,畏于宛如鸿沟的家世之差,只得把这份好感深深埋在……心……”

    尾音渐低,丫鬟有些不知所措。

    四小姐此刻的表情,狰狞得像要吃人,难道……

    “啊,您喜欢陈公子,怪不得……”

    “呸!”她气得跳脚,“本小姐会看上那玩意?”

    “呃,穷是穷了点,其他方面,没那么不堪吧?”蝶儿实事求是道,“为人谦逊,生得俊秀,加之才高八斗,小姐说此等男儿,早晚有一天……”

    “早晚?呵,那得多晚,重新投个胎,会比较快!”

    她很不淑女的翻了个白眼,满脸鄙夷。

    前世攀上侯府这棵大树后,成天闹着要做官,可到死都没考上个秀才。

    什么有才,估计倾尽肚子里所有的墨水,来哄骗姐姐吧。

    还谦逊?惯会装的。

    这么一对比,楚暮那些行为,显得高尚得多。

    哦不,完全没有可比性,一个为高岭之花,一个是足下烂泥。

    “姓陈的献殷勤,有多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