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你还敢睡?”小萝莉呆了呆,似乎受到了某种奇耻大辱,三步并作两步跑过来,抓起他皮包骨般的胳膊便将他整个人拉得坐了起来,“快起来!你不去,有姜部落肯定要把厚甲兽拿回去,我们就没吃的了。”

    “别晃了,我去,我去还不行吗?”孟乔赶紧挣脱了怪力萝莉的挟持,再让她这么晃下去,他这条胳膊就要脱臼了,真不知道,这小个子萝莉怎么这么大力气,哦,他想起来了,为了虐渣,他把那本书的人设都给改了,眼前这个萝莉,应该就是渣受的大侄女,未来将要带着族人对抗九黎部落的女汉子阿茅同学了。

    因为出生在一片茅草丛中,故而得名阿茅,这个名字孟乔还特意吐槽过,因为按照此时取名的习俗,生在哪里就叫什么名字,再在名后面冠以族群姓氏,所以,阿茅同学的大名应该叫做茅姒……听出有什么奇怪的地方了吗?茅姒,茅厕,一不小心喊秃噜嘴,就要造成人参公鸡事故了好吗?

    茅厕,不,茅姒同学似乎以为他在敷衍自己,一双细长的丹凤眼一眨不眨地盯在他身上,坚持要和他一起回去。

    孟乔只能赶紧爬起来,看了看露在外面的细胳膊细腿上沾满了黄泥巴,微微叹息一声,弯下腰,卑微地向萝莉监工请示道:“给我拿点水洗洗吧,这样去见客人也不好。”

    “你怎么这么懒?水就在那里,你不会自己去?”阿茅气急败坏地指了指旁边一条小河,扬了扬小脑袋,“我在这里等你,要洗你自己去!”

    好吧,孟乔本来就是因为不知道哪里有水,又怕说漏嘴,这才拐弯抹角问她的,知道哪里有水,他也不喜欢自虐,便自己向河边走去。

    这一走,他整个人又不好了——没穿鞋子,赤脚走在到处都是杂草和碎树枝的黄泥地上,不光扎脚,还打滑!

    就这样磕磕绊绊走到小河边,孟乔摔了三次,整个人简直像是从泥坑里刨出来的,他都听到身后的监工萝莉发出的嘲笑声了。

    眼前的小河并不宽,似乎只是某条大河的毛细血管分支,一抬腿便能跨过去。

    孟乔小心翼翼地蹲下来,没有毛巾,也没有水盆,他只能用双手掬起沟渠里的清水,勉强把胳膊腿还有脸洗了洗,想到方才倒下去似乎头发也沾上泥巴了,实在没忍住,又将脑袋后面乱糟糟用兽皮带束在一起的头发散开来,侧着脑袋,一点点把打结的长发梳理开,洗干净头发上的黄泥巴。

    小沟渠里的水非常清澈,孟乔甚至能看到“自己”的倒影——不愧是原著里靠着一张脸就能把男二迷得神魂颠倒、还能被著名的战神蚩尤收入帐中的绝色美男,眼前的少年虽然裹着破破烂烂的兽皮,瘦的皮包骨,但骨相真的是太好了!

    洗干净后的这张脸,白皙得简直不像是原始社会的土著,精致的五官,饱满的额头,浓淡适宜的双眉下,是一双黑白分明的丹凤眼,眼角微微翘起,不必开口,一个眼神便有万种风情。偏偏少年还有一副倔强的性子,眼神中的不驯,反倒中和了他五官和眉眼中的阴柔之美,透着一股子美少年的自信和英气。

    挺拔如葱管的鼻梁呈水滴状,人中短且深,配上微微翘起的双唇,看着无辜又可爱,这样一张脸,确实是很有成为祸水的资本啊……也不知道那位据说是请假生孩子去的原著作者到底给他安排了怎样的重生逆袭路,反正,现在孟乔有点后悔三万字就把他给写死了。

    不过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男孩,知错能改,也没必要领盒饭嘛~最重要的是,眼前这个少年现在就是自己啊!他能把自己给写死吗?

    毁约得罪金主爸爸也不能好吗?

    “好了没有?”小萝莉终于等得不耐烦了,跑过来催促道。

    “好了,走吧。”孟乔站起来,眼前突然一黑,差点一头栽到水沟里去。

    旁边的监工急忙一把捞住了他,见他似乎还有些眩晕,索性搀着他往前走,嘴里还不忘埋汰他:“叫你跟我出去摘果子你不肯,饿死活该!”

    “对不起,下次带我一起去吧。”孟乔决定向残酷的现实低头。

    当初为了改写同人,他反复把那本书已经更新的部分看了好几遍,自然知道小萝莉话里的意思。

    此时,这个在洪水退去后临时拼凑起来的部落正是最艰难的时候,部落从被洪水淹没的原住地逃难至此,人生地不熟,还没站稳脚跟,便因为不熟悉本地情况,在一次狩猎中被沼泽里潜伏的史前鳄鱼群袭击了,部落里的壮劳力死伤惨重,也正因如此,向来疼爱渣受的长姐才不得不向现实低头,为了站稳脚跟,让部落里的其他人活下去,准备让渣受嫁给对他一见钟情的男二。

    “你……你也别怕,我偷偷看过了,那个叫少姜的,长得十分健壮,连厚甲兽都能猎到,你嫁过去,以后就有肉吃了。”见他情绪不佳,阿茅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小声安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