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的又穿这下等的衣料。”赵文杰走进来,看见书敏又穿上了庄稼人才会穿的布衣,眉头微皱。

    他今日穿了大红色暗花里衫,外套了一件黑色锦缎长袍,头发部盘到了头顶,戴了黑色镶嵌墨绿色宝石的花翎,腰系同色同款腰带,贵气逼人,十分帅气。

    “呵呵,我是去田里,这身打扮正合适,到是打扮得像是去喝花酒的。”书敏打量了他好几眼,抿嘴笑道。

    喝花酒么?去那些地方他向来是很随意了,得他精心装扮,除非是宫中重要的日子,这个女人真不识好歹。

    赵文杰拿手指去弹她的额头,嫌弃地说道“这模样跟爷在一起,比丫鬟还寒酸,谁还信服?赶紧的把我给准备的衣服换上。”

    “我倒觉得秦夫人穿这身刚好,都是山里乡间的百姓,这才是他们心目中的秦夫人。”

    姚苏今日没有穿锦缎,反而换上了普通的料子,白色不染一丝尘垢,这么看去反倒令他那平凡的脸俊俏了不少。

    他没有戴花翎,一头乌黑的秀发自然地披在脑后,用一个价值不菲的玉扣随意扣着,腰部也缠着一条绣有银丝但不明显的腰带,上面还挂着一块通透的玉佩,手持一把名扇。此时的他不像一位商人,倒像一位饱读诗书的公子哥。

    他的身后,诸葛奇奇的打扮也差不多,不过他十五六岁的模样,更加清秀些。

    他们这一身打扮看似与书敏一样朴素,只不过书敏是真朴素,他们那一身叫低调。

    赵文杰看看姚苏又看看书敏,心中不满的哼了一声,坚持要书敏换一身衣裳,幸好这时候胡大夫来了。书敏的脚踝扭伤,近日还有些红肿,他必须帮她上药,上完药再用绷带紧紧绑着,以免再次扭到。

    上药需书敏脱下鞋袜,书敏名正言顺地将其三人请了出去。

    “原本还应该再歇息几天的,伤筋动骨可不是小事情。”胡大夫叹息一声,心中对正民生出一些抱怨。

    “没法子,时间不等人,两季稻若要顺利推广,必须在二月中下旬就开始育秧,不然怕来不及。”书敏皱着眉忍着痛,看胡大夫用力地将绷带紧紧缠好。

    “这孩子,心到底是善良。”他感叹道。他犹记得当初她刚离异时,跑来央求自己的模样,才几个月的光景,她已经是县人口中的秦夫人。人生在世,求得不是名就是利,可是他看着她一步一步走来,从一开始的独善其身,到现在的兼济天下,却从未计较过名利之事。豆腐出名了,她把利让给了大家,名气给了百里村,后来朝廷要征粮,她又不辞辛劳,顶着压力,献计献策献地,默默研发两季稻为大家解难。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个女子,心怀大善啦!

    女人终归是要嫁人的,就算离异了再嫁也未尝不可,只是那人是她的良人吗?他离京的时候,赵文杰还不甚出名,但胡家在京城还有些人脉,他多事打听了一下,他的风评可不怎样。春的事才过去没多久,他可是记得春当时浑身是伤,那伤势换个大夫早就小命不保了。

    他们是何时互相倾心的?他伤了春,她不是应该恨他吗?

    难道......他想起书敏曾离开过百里村一阵子,难道那时候不是去走亲戚,而是跟赵文杰在一起?

    “胡大夫,在想什么呢?”见他拿着绷带半天发愣,书敏好奇叫唤他。

    “哦,想起点事情,倒是出神了,对不住!”胡大夫尴尬的解释道。

    算了,她是大善之人,老天必不会亏待她,我在这里操什么心啊!胡大夫自嘲了一下。

    “好了。秦夫人下地走两步,看看有没有不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