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白衣年轻人不为所动,而是转头屋中看向同样惊异于男子肚量的女子,后者连忙回神,横琴在膝唱起曲来。

    而男子索性也单手撑起脑袋,边饮酒边听曲。

    “同那位老伯一般,我也想同你做个生意,价钱很高,买你手上的那枚剑穗。”

    “现在酒足饭饱,谁还卖贴身物件,不给一千两不卖。”分明聚精会神听曲,男子还是抽空回过一句,神情却是有些舒坦,不知是庆幸今日不曾犯病,还是庆幸能得个酒足饭饱,但两眼一直盯着女子膝前的琴,时时皱眉,时时舒展。

    “就一千两。”

    疯癫男子又侧头看过眼云仲,“两千两。”

    “不贵。”

    “老子是说两千两黄金。”

    “我说得也是两千两黄金。”云仲把手上杯盏放下,不经意问道,“可即使是给你足以与一国府库相当的金银,到头来不还是一样,既然是搁在心尖上的物件,就好好拿着,别总想着卖给旁人。”

    男子置若罔闻,两眼无神盯着女子手中的琴,如今酒楼之中点起灯火,唱曲的姑娘再看过眼男子,突然觉得这位远近闻名的疯癫人,好生收拾收拾,应该也挺俊朗。

    “这曲不好听,比我听过的差远了。”

    雪夜之中,男子又回到那处陋巷,裹起草席卷,却一时毫无睡意。

    怀中物,杯中酒,最好莫要相遇,但凡相遇,酒气更烈十倍,念想刮骨酒割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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