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宗训离开了开封,前往邺城……此时的邺城还有个名字,叫邺都!

    郭威在登基之前,曾经担任邺城留守,统御河北军团,抵御契丹,曾经的邺城是军事重镇,也是大周的龙兴之地,地位非常重要。

    可这些年下来,尤其是光复幽州之后,大周的前线大大北推,邺城的重兵纷纷撤去。

    当十几万人屯扎邺城的时候,百姓怨声载道,痛骂兵痞无耻,残害百姓,胡作非为……但人马撤去之后,百姓又发现麻烦事情来了。

    十几万驻军,加上战马,每年需要消耗不计其数的粮饷物资,许许多多商人云集邺城,城中还有众多的作坊,供应军队需要。

    士兵手里有军饷,也会去酒馆茶肆消费,他们是恶客不假,但也的确能带来繁荣。

    大军撤走,邺城的世面立刻萧条下来,大批的青年无所事事……恰巧由于修筑黄河北道,邺城的青年就跑去河道打工,还有人去永济渠从事航运。

    大周的城市普遍发展的时候,邺城却呈现出一片萧条,这还不打紧,三年前邺城出现了旱灾,田地减产过半,接着第二年蝗虫又来了。

    古人并不缺乏治理蝗灾的办法,比如抓捕,驱赶,挖沟掩埋,甚至利用蝗虫趋光性,放火焚烧……但是坦白讲,这些措施还都不足以消除蝗灾,尤其是当蝗虫长了翅膀,开始起飞之后,一夜之间,就能前进几十里。所过之处,凡是绿色的植物,几乎都难逃一劫。

    邺城的防灾做得很不好,等到蝗虫起飞才仓皇行动,结果第二年粮食又绝收了。

    当时还在西域征战,各地都抽调粮食,解送西域。唯独邺城,需要从京藏调拨二十万石粮食,救济灾民。

    别处可以不管,邺城不能不管,也不敢不管!

    从唐末以来,邺城就是军事重镇,民风剽悍,武人极多。不过这些人多数是旧式的武夫,从郭威开始,两代皇帝,前后裁撤了七万左右的旧军……这些家伙返回家乡,成为了地方上的恶霸刺头儿。

    要说他们有多大的本事,那也未必。杀人越货,扯旗造反他们是万万不敢的。但是这帮人能闹,能折腾,动不动就说我们跟太祖爷打过仗,是穿一条裤子的交情,我们替太祖爷挨过刀,敢不照顾我们,就去京城敲登闻鼓,告御状!

    事实上这帮人连登闻鼓在哪里都不知道,但是却不妨碍他们跟地方官吏叫板……

    总而言之,邺城就是个又臭又硬又穷的倒霉地方,管不了还惹不起!

    “殿下把自己放在这么个地方,还真是有气魄!”

    符三赞叹道:“我还真没想到,三年的光阴,能变化这么大。”

    叶华轻笑,他倒是觉得郭宗训早就有些不凡之处,比如当年就建议郭幸哥去于阗,还有,卢多逊想要推他接掌大印,小东西机智地推了出去,顺便还坑了卢多逊一把。

    点点滴滴,叶华都看在眼里,尤其让叶华欣慰的是郭宗训能意识到人才的培养,意识到教育的重要,意识到农村的问题……全都让叶华倍感欣慰。

    “一个木桶能装多少水,取决于最矮的一块木头……资本有如滔滔河水,天上而来,奔流而下,席卷万事万物。整个社会都会被无情重塑,所有的法则都会改写。相比之下,最脆弱,最无力的就是农民,就是乡村……如果不把这块短板补上,当几千万的农夫举起锄头,不管多么强大的帝国,都会顷刻之间瓦解冰消!”

    “而且没有新式的教育,没有让老百姓适应时代的变化,我们拿出越多的新东西,最后都会变成害人之物!”

    叶华说到这里,他的拳头狠狠砸向了石桌,关节青紫一片……一个月之前,彭海的妻儿送到了京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