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还真算不得什么大事儿。

    这个时期,计划经济按劳分配,一年到头能分到的布票也就够补衣服用的,想要做身新衣服都得一大家子一起攒好长时间。

    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就是这个时期真实的写照。

    这也就造成了,人们对衣服都穿的很爱惜,大的穿完小的穿,小的穿完还有更小的,真小到穿不下的衣服,衣服穿烂了改短袖,裤子烂了改裤衩,也没人舍得扔,都想着留着说不定给自家或者亲戚家更小的能穿呢!

    弄两身这样的衣服来是很容易的事。

    小狼崽子只穿了一件十分不合身的中山装,因为太大长度到了他小腿,光着腿赤着脚,这是得弄身衣服。

    白烈往那小孩方向看过去,曾想那人家动只盯着姝玥瞧,也不动好像他们说的和人家一点关系都没有似的。

    白烈:“……”

    !!!

    虽然他知道自家闺女长得好,但是……

    算了!

    不稀罕和这种刚下山还啥事儿都不懂的小狼崽子计较!

    白烈打开麻袋扫了眼,两只野鸡两只兔子两条,白烈心道还挺齐全的,带着人就他们最初去的那家走。

    他们到的时候,先前给白烈送车给白老三那小伙子已经回来了,看见白烈就喊烈哥。“烈哥咋,这是……”

    他接过麻袋瞧了眼,眼前就亮了。

    白烈直接把麻袋递过去,将事情说了。

    “东西帮我处理了,你留着也好再找下家也好,再给我找两身他能穿的衣服,看看那头大爷那边有没有他能穿的草鞋也拿两双过来。”

    小年轻忙点头。

    白烈见人走了,刚想要说什么,就见小狼崽子不知打哪摸出个什么,往姝玥手里塞。

    姝玥呆了呆,看着将东西塞到他手里,就快速扭头不看她的小孩,心里面觉得奇怪,低头看向手里面的东西的时候,表情却有些愕然。

    人参!

    白烈也惊到了,“这得有上百年了吧!”

    这可是能吊命的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