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秘书买的衣服,很有贵的道理。

    料子好,款式精致。

    除了有明显清洗烘干痕迹并装在密封袋中的贴身衣物,外衣裤和打底衫的吊牌没有剪掉,一件樱花粉的羊绒衫就要好几千。

    是国际上很知名的大品牌。

    唐蜜儿大学前经常卖衣服,来到京城后也曾在商场里打过工,当然认得出好歹。

    她打从心里不想穿,却又畏惧于季锋的威胁。

    那个人,霸道得一点都不讲理!

    他真的会说到做到。

    唐蜜儿睡得晚,想得多,迷迷糊糊,第二天自然而然就起晚了,加上季锋的威胁,她磨磨蹭蹭半个多小时才推开房门。

    坐在客厅中和季锋说话的一个年轻人听到动静,看向她,脸上浮现一抹惊讶的神色。

    看见和季锋眉目有三分相似的年轻人,唐蜜儿直觉想退回房间。

    季锋却没给她机会,放下手里的报纸,朝她招招手,“过来。”

    唐蜜儿绞着手指,站着没动。

    季锋起身抓住她的手,强行带她坐到年轻人对面的沙发上,又旁若无人地给她倒了一杯水,“先喝点热水,早饭一会就送上来。”

    注意到他用自己的水杯给唐蜜儿倒水,年轻人忍不住又看了唐蜜儿一眼。

    真漂亮!

    这是他的第一个念头,跟玉雕雪堆的一样。

    第二个念头就是年纪真小,比他还小几岁的样子,有十八吗?

    季锋踢了他一脚,“去,厨房炖着燕窝,端过来。”

    年轻人龇牙咧嘴地跳起身,麻溜地从厨房中端出一盅冰糖燕窝放在唐蜜儿跟前,一脸笑嘻嘻,眼里闪着好奇,“七叔公,您不介绍一下吗?”

    季锋没理他,一边揭开燕窝盅盖,一边对唐蜜儿道:“我大哥的孙子,季天航。”

    那就是他的侄孙了。

    唐蜜儿心中莫名一松,冲季天航礼貌地点点头,低头喝水不作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