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有一个孩子会尿床,能够湿透三层被子。还有隔壁的一个大爷,会跳光着屁股穿草裙的奇怪舞蹈。

    如果有人不奇怪,那对他们来说才是最奇怪的。

    那几个孩子里,有一个比较外向,后脑勺扎着两条翘辫的女孩,热情地邀请了潘璇跟他们一起去她家玩。

    潘璇有些犹豫地朝背后的李青望去。

    李青给了她鼓励的眼神,温柔地对她说:“记得别忘了回家吃饭。去跟你的朋友们一起玩吧。”说着他看见潘璇对他浮现不加掩饰的开朗笑容,向往地跟着那群孩子跑去了。

    他略含深意的一笑,心里非常清楚,他的这个养女,就要开启使她会在多年以后不断回想起来的珍贵的童年时光。他为此安心了下来。

    那个邀请潘璇的女孩,比潘璇大一岁,还没有学名。大家都称呼她小名诗诗。日后就算有了学名,认识的人还仍会叫她这个名字。

    诗诗穿的总会是村里最贵最时尚的衣服,皮肤白白的,腿上一点蚊子咬都没有,就像两根光滑剔透的白蜡烛。

    每次她和其他的孩子在一块,准有种鹤立鸡群的感觉,好像只有她一个人来自别的世界。

    实际上,诗诗确实不是在临河村出生。她的爸爸是生意人,经常出差,妈妈会弹钢琴,是个幼儿园老师,村里的幼儿园就是她开的。

    他们一家子,是在诗诗三岁时从城里来的,现在就住在村后方田里的一座铁皮房子。

    她很好的继承了爸爸的能说会道和妈妈的话的女孩当作了知心朋友。

    诗诗就是这群孩子们的中心,玩什么做什么他们都听她的,所以当她邀请潘璇一起去她家玩耍时,潘璇就已经被临河村所有的孩子接纳了。

    那是潘璇第一次进入诗诗的房间。

    早在房门前,她就不禁低头看了看自己一路踩上泥的粗布鞋,生怕弄脏这里一方方光滑地砖和衣柜桌子都洁白干净的房间。

    直到她发现其他人都会在进门前脱下自己的鞋子,才松了口气,跟着也准备把她的鞋脱下来。

    她刚把脱下的一只鞋放在地上,发现自己洗了好多次的袜子上竟然有一个破洞。

    那么一个大洞,大得会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就在她褪了色已经不知道是什么色彩的棉袜子的大拇指位置。

    潘璇愣住了。这时听见背后传来诗诗的脚步声,她迅速又把自己的鞋穿上,内心油然升起的一种无地自处,让她把脑袋耷拉在了胸口。

    “快来啊,潘璇,过来看看我的娃娃。”诗诗对她笑着喊,“我们一起玩过家家好不好?”

    潘璇的双手在裙前搅成一团,好像要用一只手把另一只手藏起来,结果哪只手也藏不进去,又情不自禁地想把自己整个人都藏进去。

    她犹豫不决地对诗诗轻轻点头。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做。她想逃走。可一想起之前李青说的话,她一下子不敢动了,害怕会让他失望。

    于是在诗诗略带困惑的注视中,潘璇只好蹲下,把小小的手指放在鞋面,用指甲轻轻抠着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