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兰姑娘,我也想卖您一个好,只可惜我们东家若是知道我今儿个做了一桩赔本买卖,必然饶不了我,所以还是一口价,一百二十两,你们若诚心想买就拿走,若是买不起,还请先回吧,我还要招呼其他客人呢!”

    掌柜的说着,视线随之落在门口的沈念安身上。

    沈玥见状,跟着扭过头,瞧见沈念安的一瞬间却愣住了,旋即不慌不忙地向她行礼。

    “见过大姐姐。”

    沈念安笑着上前,“三妹妹早,这毛笔是送给二叔的?”

    沈玥没有说话,只轻轻点了下头。

    沈念安接着笑道:“难为三妹妹一片孝心,二叔若是知道了,一定会很感动,既是如此,三妹妹就慢慢看吧,我还有事,先回去了。”

    “大姐姐慢走。”

    沈玥照旧是颔首低眉地向她行礼,面上并无什么特别之色。

    只是待沈念安走后,一旁站着的丫鬟秋兰却甚是不忿地皱起了眉。

    “这大小姐明知小姐您银子没带够,却不帮您,分明是有心看您笑话!常言都说隔房就隔亲,奴婢如今觉得这话真是半点都不假,她不是老爷的女儿,自然不会拿真心待小姐!”

    “秋兰,不要胡说,她这是在给我留面子呢!倘若真帮了我,那才让我难堪。”

    沈玥拧眉说着,转过头,又笑着把毛笔放下了。

    “还请掌柜的把这支笔保管好,我过两日必定来买。”

    “三小姐尽管放心,这毛笔我一定给您留着。”

    掌柜的抿唇笑笑,面上却不见半点恭敬之意。

    沈玥也不在意,庶女便是如此,地位低下,由不得别人看不起,毕竟她这些年早就习以为常了,只是心里终究还是不甘心罢了。

    明明她比沈流云更貌美更知书达礼,为何沈流云偏偏那么好命当了嫡出的小姐,要什么有什么,不像她,连一根百两银子的毛笔都买不起。

    她不甘心,实在是不甘心!

    这样的怨气日复一日的侵蚀着她的神经,所有人都以为她性子温吞被沈流云欺负怕了,所以才不争不抢的。

    殊不知,再温顺的兔子被逼急了也是会咬人的,更何况她从来就不是兔子,她心里自有自己的筹谋算计,只是以前一直找不到合适的机会动手罢了。

    但如今杨氏被罚跪祠堂,倒给她一个天大的好机会,没有杨氏帮衬的沈流云,便是一个一无是处的废物,只要一计小小的计谋,便可将沈流云置于一个十分难堪的境地。

    她知道沈流云这两天的情绪不太好,人啊,越是气急败坏,便越容易犯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