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圣书院里,张圣人躺在摇椅上,手里拿着一块血红色怀表,神情怀念起来。

    一万年前吗,他还是一个少年,叫做张小二,家境贫苦,给人放羊放牛,混个温饱,勉强生活下来。

    每当看到那些去读书的朋友,小二内心特别羡慕,而等到他们放学回来,说起学到的知识,都把小二馋的不行。

    他是真的想学习啊。

    一个青梅竹马的姑娘见状,趁着闲暇的时间偷偷给他补课,教他识字,读书。

    可惜,小二资质愚钝,他学习很吃力,常人一天能记住的东西,小二可能需要四五天。

    但这阻止不了他,既然学习很吃力,他就努力,你用一天,我用四五天,我依旧能学会。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足足三年,三年下来,小二记住了很多知识,他决定不在放牛,要去读私塾,拿着几年积累的积蓄,冲击一把。

    可惜,青梅竹马在这个时候却搬走了,因为她被父母许配给了一位秀才。

    小二那夜很伤心,但他没有去找青梅竹马,只是一个人躲在破庙里哭泣,大雨掩盖了他的哭泣声。

    没有人会知道张小二多么喜欢那个姑娘。

    就像没有人知道张小二多么喜欢读书一样。

    他是真的发自内心喜欢!

    只是,他很笨,很蠢,很没用而已。

    在那个大雨夜后,张小二还是决定去读私塾,青梅竹马的事情被他压在心底。

    私塾读了一年,他成就不高不低,但肯定混不到一个秀才。

    张圣人记得很清楚,就是在那一天,锣鼓喧天,惊动了他,他亲眼看着那个女孩,俏脸含羞的坐上花轿,被人抬走。

    这一次张小二没有哭泣,只是有点伤心……

    好吧,他非常伤心。

    坐在小河边,芳草稀稀,张小二真的绝望了。

    在绝望之际,河水冲刷下来一块血红色怀表,被小二看到,然后丢下一块石头,准确无误的砸碎了。

    天地钱庄!

    那是张小二第一次听说这个地方,也是他此生唯一一次踏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