侏儒也高兴起来:“我叫魔迪,一看你就懂游戏。我们组队练吧,前期你带我,后期我带你。”

    两个人高高兴兴的互相加了好友,组了队。

    熟读攻略、深知游戏前期组队重要性的我在一旁急忙喊道:“还有我呢!我!我叫原来,也算上我一个!”

    两个人打量着我,侏儒说道:“你别说话!我猜一猜!!!看你刚才跑的那么快,你一定是敏加点,以后要转类似刺客之类的职业,对吧!”

    我才不想当刺客,何况如果当刺客的话,精灵族的优势要好的多。

    但为了不得罪刚认识的朋友,我干咳了两声:“呵呵,侏儒果然聪明。”

    其实,在我心底永远忘记不了那个梦。

    我,要做一名骑士!

    还有那个长发飘飘的女孩,你在哪里?

    原来!别发呆了,赶紧打怪!

    啊,来了来了!我从幻想中清醒过来,高高兴兴的和我的队友展开了对兔子的屠杀。

    所谓团结就是力量,组队的效率果然是高。

    侏儒魔笛四处引怪,见一只兔子敲一棒,左一棒右一棒,把大批的兔子赶到了一起。

    然后巨斧轮着那把大斧头象切菜一样的去砍去剁去劈那些兔子。

    而我,四处游走,见到血少的或是想逃跑的兔子就冲上去补两刀。

    在我们亲密无间的配合下,经验刷刷刷刷的上去了。

    没过多久,三束亮光不约而同的从我们三个人身上冒出,直冲天际。我们升级了!

    周围的人们都投来了羡慕的眼光。我们受到了鼓励,在匆匆加完点后,我们又继续投入了战斗!

    耳边传来激动的旋律,这是我为小队点的一首快时下很流行的音乐。

    在歌曲声中,我们砍的更加欢乐了。

    终于,在午饭之前,我们欢乐的升到了五级。

    相约好下午1点见面后,我便退出了游戏,离开了游戏舱。

    刚出卧室,我胡乱吃完了午饭,急不可待的又一头扎进了游戏舱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