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朗是中外合资产物,血混得恰到好处,既显得轮廓深邃精致,又不太像个假洋鬼子。

    唯有一双碧绿的眸子,像块剔透的冰种翡翠,是他血统的证明,以及个人宛如广告灯牌般的标志。

    “怎么有长得这么好看的男生?”一个女生在林知夏他们身后小声嘀咕,“你们看了他的TomFord广告了吗?身材和气质都好到爆,简直帅得我头晕!”

    “看得不多,也就七八十遍吧。”她身旁的女生附和,“艾玛那胸肌腹肌,那腰那腿儿……说起来,以前我只追爱豆。知道了盛朗后,我才学会欣赏超级男模的美貌。”

    “盛朗的盛世颜值至少是打遍大东亚无敌手吧?可惜他只上综艺,不拍戏。为什么大美人的演技总是那么尴尬?”

    “我们家‘狼哥’不需要有演技,他只负责美貌如花就好了!”

    连一个男生都忍不住说:“这么帅,这么有钱,关键出手还这么大方。我也想要这样的金主爸爸!”

    “张师兄准备向大佬献上菊花吗?”

    “呸呸!太粗俗了!太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了!”

    众人一阵嘻嘻哈哈。

    邓玉琪的心思却不在大明星身上。

    她挨着林知夏坐着,小心翼翼地试探:“听说师兄在东三环地铁口买了大房子。那边房价可贵了。你一个人住,还是和父母住?”

    “给我爸住的,我妈早就不在了。”林知夏说,“我住学校附近,和朋友住一起。不过他也不常回来。就我和老狼。”

    老狼是林知夏养的狗。纯种的中华田园犬,有些年纪了,所以由小狼升级成了老狼。

    林知夏是狗奴,把这条老狗当作宝贝疙瘩,手机屏保都是他和狗的合影。

    有才有貌,亲妈又早逝,经济宽裕又有爱心。

    邓玉琪的心活得像春江水里的一尾鱼。

    “同住的……是女朋友?”

    “男的。”林知夏说。

    邓玉琪窃喜:“和哥们儿住一起,不方便和女朋友约会吧?”

    林知夏的浅笑有些意味深长:“没女朋友,就没什么不方便的。”

    门口一阵骚动,喧哗的人声夹杂着相机快门的咔嚓声涌了进来。

    一个高大的男子被众人簇拥着,大步流星地走进了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