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烈找了沈飒一整天,最后才总算是在一家麦当劳内找到了沈飒。

    成烈能想到去麦当劳找沈飒,也是脑海中灵光一闪,想起来以前卫栩喜欢带沈飒和6岩在休假时去麦当劳。

    沈飒和外界接触不多,也许在她心目中,麦当劳已经是一个十分不错的“餐厅”了吧。

    沈飒身上还有伤,走得并不远,在地图上看,这家麦当劳是离训练营最近的一家,成烈想都不用想就知道,这家肯定是以前卫栩经常带她们来的那一家。

    成烈推门进去,即便在人声鼎沸、充斥着各式各样人群的麦当劳内,他一出现,周围的人也不约而同地静了一静。

    原因无他,成烈这一米九多的身高和完不逊于任何电影明星的长相,都足以令他在任何时候在任何地方吸引人们的注意。

    有的人天生低调不起来,成烈明显属于这种。

    沈飒正坐在角落里,默默地用吸管喝着一杯可乐。

    她的面前摆着一只家桶,还有一份薯条,薯条已经吃得差不多了,家桶还剩大半,由于时间放得比较久,也已经冷了。

    她的五官十分清秀耐看,就算完不化妆,也属于让人看见了忍不住回头多看几眼的类型。

    只不过,沈飒身上自带一股生人勿进的气质,还有她身上看起来有点过分朴素和土气的衣服,让她看起来好像和这个繁华都市格格不入。

    她也确实不太能够适应这里。

    以前都是和6岩卫栩一块儿出来,她不用和任何人打交道,只管跟着他们吃吃喝喝逛逛就好。

    沈飒没操过什么心,对外面的世界了解得也十分有限。

    以至于这次仓皇的出来,面对着偌大的花花世界,竟然有种手足无措之感。

    她不是傻子,从旁人的眼光中,她觉了自己与其他人的不一样。

    好像……自己确实不适合这里。

    可是,不呆在这里的话,她能去哪儿呢?

    沈飒感到茫然极了。

    从训练营出来后,她就背着一只几年前6岩送她的帆布包来到了这家麦当劳。

    现在都流行手机支付了,沈飒没有带手机——平时她不怎么用得上手机,出来时也不想带。

    当店员微笑着对她说手机下单可以免排队的时候,她诧异地想,手机怎么能买东西呢?

    最后还是用现金支付,她点了家桶薯条和可乐——这是她最熟悉的搭配,以前卫栩总是这样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