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时某地,电闪雷鸣,风雨大作。一男子手持一把银白色左轮手枪,对准他的目标连开了两枪,并先后命中了腹部与手臂。显然,他两枪本都是瞄准心脏去的,但不知为何却都打偏了。

    他望着被自己打中的那个人,似苦笑,却又更似冷笑地说:

    “有时闭上眼睛想一想,曾我真想跟你去一个没有纷争与烦恼的地方,在那生儿育女,直到生命的尽头,都不分离。故在那一刻,突然我好像明白了张无忌为何要抛下称帝的机会与赵敏一起隐居世外;原来,做一个俗世中人是那么的累。从前我亦以为,所谓“伤心之地”,说的乃是一方土地,如今看来,这伤心之地,乃在于人心中。十三年前我曾在此救你一命,如此今日只当是你把命还我……非我无情要取你性命。莫怪我。”

    窗外的月光隐约照清了他的脸,却又并不那么清晰。乌云蔽月,顿时漆黑一片,只听又是四声枪响。

    ……

    轰隆,窗外响起一声惊雷,使他从这噩梦中醒来。适才的一切,原都只是一场噩梦。

    已许久不做梦的他,面对突如其来的梦魇确实是有些措手不及,就像久不上阵的军士忽然被拉上了战场,与敌人展开了一场你死我活的拼杀。万幸的是,尽管如此,他仍然取得了对心魔的胜利。

    他既没有像普通人那样大出一身冷汗,也没有吓得从床上惊坐而起,而仅仅只是睁开了双眼,从梦中醒来。

    在梦里,他杀死了一个人;那是一个女人,一个被他称之为“刺”,视之为“毒”的女人。

    床头亮着微光的闹钟显示此刻的时间是4:20;已经不早了,就算不是被噩梦惊醒,再过不到一个小时他自己也会被闹钟叫醒了。每天早晨五点起床做体能训练——半小时沙包拳击,另外又做了半小时的引体向上、仰卧起坐、俯卧撑,外加半小时慢跑。做完以上这些,最后他会下楼去洗澡并换上了一身干净衣服;等他换好衣服吹干头,时间便已大概是六点四十多了。

    此时如果他没有急事赶着要出门的话,他便会亲自下厨,在七点以前做好一顿丰盛的早餐。说来这已是他保持了数十年的良好习惯了。

    李子煌并非是醒了就再睡不着了的那类人,相反他很喜欢睡到一半醒过来,然后换个姿势又接着睡;据说那样会让他感觉精力得到了更多的恢复。就在他翻了个身,打算抱着妻子继续入睡的时候,却抱了空。

    他打开床头柜上的灯,方看清枕边空无一人。也许是上厕所去了吧,他这样想着,又再一次闭上了眼睛。

    仅仅不到五秒过后,他忽然又睁开了眼睛,并顺手打开了房间里的灯,缓缓从床上坐起。“嗯……怎么还没回来呀。不行,没人在我旁边我睡不着啊。”想到这,他穿鞋下了床,开门出了房间,朝走廊走去。

    明明穿着拖鞋,可走路却悄无声息,好似光着脚丫的人,全大和也就那几个了。他并没有刻意掩饰自己的脚步声,只是习惯在走路时不发出声音而已。

    扶着楼梯的扶手,他

    一步步走下了楼梯。从这条通往客厅的楼梯就能看出,他是一个很小心谨慎的人;通常年轻人的眼睛往往只关注到“美观”,而不考虑“安全”,可他却为了安全考虑,在每一阶阶梯上都铺上了防滑的毛绒垫,并且在阶梯的棱角处粘上了泡沫制的防撞垫。如此,就算是不小心从楼梯上摔下去,也不至于非死即伤了。

    看起来他可是一个很惜命的人呢。然而往往越爱惜自己性命的人,就越不怜悯他人的性命,他们总是会为了保全自己而牺牲别人。

    还没完全走下楼梯,他便已瞧见了客厅传来的光,不用想,一定有人在客厅看电视。沙发的靠背并不是很高,明菜坐在那上面,她的大半个脑袋就都暴露在李公子的视野中了。“什么时候起的,”子煌远远地对她说道,“刚起来,还是已经很久了?”他一边说着,一边朝她走了过去。听见丈夫的声音,明菜站起身,笑着迎了上去。她轻轻揉了揉眼睛,说道:“睡不着,所以就下楼开电视来看了……因为怕吵到先生,所以把声音开得很小。”她说着,忽然很自责地拍了一下脑门,她说:“先生平时这个时间一般都还在睡觉的,一定是我看电视的声音把先生吵醒了。”说完,她双手合十,向他道歉道:“真是对不起,我现在就关掉它。”

    李子煌轻拉住明菜衣角,道:“不关你的事,是我自己做了噩梦,你既想看,就让它开着吧。”

    “先生也做了噩梦?”

    “听你这话音,莫非你也梦到了些什么?”他说着,牵着明菜的手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是的……我梦到了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但是我想,我还是不要把它告诉先生会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