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观察了她很久。
一个美丽柔弱的女孩,没有男伴,穿着白色毛皮大衣和紧身连衣裙,拿着镶嵌着白珍珠的手包,两条腿修长而光洁,没有穿丝袜,粉红色膝盖,大腿颇具肉感。
他一眼就看出她浪荡的本性,哪怕她走进来时,没有与任何人对视。
他相当自信,认为自己能抓住所有女人身上的奴性。当女人穿露出膝盖的裙子时,他的视线能顺着她们的裙摆,延伸至她们的裙底去;当她们对他微微一笑,他能立刻幻想出她们躺在床上妩媚讨好他的模样。他有过很多情人,每个时间都不长,分手时也闹得相当不愉快。他的风评可以说糟透了。可他一回想起自己丰富的情史,就忍不住一阵得意,仿佛那些情史是一座不朽的男性.生.殖.器雕塑,被女人争相膜拜。
他看上了这个女孩。
三天之内,绝对拿下她。
——
多莉点上一支烟,朝酒吧的男招待喷出一口烟,无精打采地接过一杯酒。
她刚跟两个男朋友分手——是的,两个;像三流电影里演的那样,其中一个男人发现了另一个男人的存在,为了抢夺她而大打出手。原本是她最爱的戏码,但碰巧那天她头疼欲裂,于是把两个人都赶了出去。
多莉从不吃回头草,所以两个男友自然而然变成了前任。她过了几天单身日子,开始怀念男人的体温,于是去理发店烫了发卷,走进酒吧,寻找新的猎物。
她尽管长相甜美,眉毛刮得很细,整个人看上去弱不禁风,却力大无穷,是一个玩枪的好手,时常拿着一把毛瑟七点六五毫米口径的手.枪在靶场练准星。她的手比一些大个子的男人还稳,能打中十米以外的靶心。
除了射击,她还爱好骑马、爬山、跳狐步舞,在酒吧喝加冰块的烈性酒到天明。她的脾气很不好,动不动就火冒三丈,有时候长筒袜的吊袜带扣歪了,都会令她一阵火大。她从不掩饰自己火暴的脾气,曾一巴掌把一个男友打得涕泗横流。他们很快就分手了。倒不是因为那个男友不能忍受她的怪力和坏脾气,而是因为她不喜欢哭哭啼啼的男人。
多莉的癖好相当怪异。她不喜欢过于顺从的男人,也不喜欢没有情史的男人。那种男人适合当结婚对象,而她下辈子都不会再结婚。
她只喜欢花花公子,情史越丰富,越能激起她的兴趣,就像一个驯马师对一匹烈马那样感兴趣;如果那个花花公子无法控制体内的雄性激素,脾气暴躁,经常殴打历任女友,那她就更感兴趣了。
她爱极了粗暴的男人。她像野兽一样好斗,粗暴的男人能让她玩得久一些。
这天,多莉刚喝完一杯酒,一个男人就来到了她的身边——他个头很高,长得相当帅气,下颚骨突出且分明,嘴角向下,显得笑容冷漠而嘲讽;穿着一件牡蛎白的长风衣,戴着手套,很有英国绅士的气度。
“怎么一个人喝酒?”他用腔调优雅的英语问,不等她回答,继续说道,“你这样的女孩,适合喝加橙味甜酒、红石榴甜酒和柠檬汁的樱桃白兰地,要不要试试?”
多莉看他一眼,露出一个甜甜的微笑:“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甜酒?马天尼的确不好喝,”她蹙了蹙细细的眉毛,淘气地噘起嘴,“太辣了,辣得我喉咙都疼了。”
吧台的男招待早就见怪不怪,多莉经常这样哄骗男人,而男人们也吃她这套。
“我请你一杯?”男人彬彬有礼地问。
“我不喝陌生人的酒。”
“抱歉,忘记自我介绍了。”男人微微一笑,礼貌地伸出一只手,“乔森·帕里西。”
“我从不和人握手。”多莉眨巴了一下眼睛。
一个美丽柔弱的女孩,没有男伴,穿着白色毛皮大衣和紧身连衣裙,拿着镶嵌着白珍珠的手包,两条腿修长而光洁,没有穿丝袜,粉红色膝盖,大腿颇具肉感。
他一眼就看出她浪荡的本性,哪怕她走进来时,没有与任何人对视。
他相当自信,认为自己能抓住所有女人身上的奴性。当女人穿露出膝盖的裙子时,他的视线能顺着她们的裙摆,延伸至她们的裙底去;当她们对他微微一笑,他能立刻幻想出她们躺在床上妩媚讨好他的模样。他有过很多情人,每个时间都不长,分手时也闹得相当不愉快。他的风评可以说糟透了。可他一回想起自己丰富的情史,就忍不住一阵得意,仿佛那些情史是一座不朽的男性.生.殖.器雕塑,被女人争相膜拜。
他看上了这个女孩。
三天之内,绝对拿下她。
——
多莉点上一支烟,朝酒吧的男招待喷出一口烟,无精打采地接过一杯酒。
她刚跟两个男朋友分手——是的,两个;像三流电影里演的那样,其中一个男人发现了另一个男人的存在,为了抢夺她而大打出手。原本是她最爱的戏码,但碰巧那天她头疼欲裂,于是把两个人都赶了出去。
多莉从不吃回头草,所以两个男友自然而然变成了前任。她过了几天单身日子,开始怀念男人的体温,于是去理发店烫了发卷,走进酒吧,寻找新的猎物。
她尽管长相甜美,眉毛刮得很细,整个人看上去弱不禁风,却力大无穷,是一个玩枪的好手,时常拿着一把毛瑟七点六五毫米口径的手.枪在靶场练准星。她的手比一些大个子的男人还稳,能打中十米以外的靶心。
除了射击,她还爱好骑马、爬山、跳狐步舞,在酒吧喝加冰块的烈性酒到天明。她的脾气很不好,动不动就火冒三丈,有时候长筒袜的吊袜带扣歪了,都会令她一阵火大。她从不掩饰自己火暴的脾气,曾一巴掌把一个男友打得涕泗横流。他们很快就分手了。倒不是因为那个男友不能忍受她的怪力和坏脾气,而是因为她不喜欢哭哭啼啼的男人。
多莉的癖好相当怪异。她不喜欢过于顺从的男人,也不喜欢没有情史的男人。那种男人适合当结婚对象,而她下辈子都不会再结婚。
她只喜欢花花公子,情史越丰富,越能激起她的兴趣,就像一个驯马师对一匹烈马那样感兴趣;如果那个花花公子无法控制体内的雄性激素,脾气暴躁,经常殴打历任女友,那她就更感兴趣了。
她爱极了粗暴的男人。她像野兽一样好斗,粗暴的男人能让她玩得久一些。
这天,多莉刚喝完一杯酒,一个男人就来到了她的身边——他个头很高,长得相当帅气,下颚骨突出且分明,嘴角向下,显得笑容冷漠而嘲讽;穿着一件牡蛎白的长风衣,戴着手套,很有英国绅士的气度。
“怎么一个人喝酒?”他用腔调优雅的英语问,不等她回答,继续说道,“你这样的女孩,适合喝加橙味甜酒、红石榴甜酒和柠檬汁的樱桃白兰地,要不要试试?”
多莉看他一眼,露出一个甜甜的微笑:“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甜酒?马天尼的确不好喝,”她蹙了蹙细细的眉毛,淘气地噘起嘴,“太辣了,辣得我喉咙都疼了。”
吧台的男招待早就见怪不怪,多莉经常这样哄骗男人,而男人们也吃她这套。
“我请你一杯?”男人彬彬有礼地问。
“我不喝陌生人的酒。”
“抱歉,忘记自我介绍了。”男人微微一笑,礼貌地伸出一只手,“乔森·帕里西。”
“我从不和人握手。”多莉眨巴了一下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