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5章小狗小白.

    事情发生在瞬间,而瞬间过后,一切已成定局。

    场面恢复了平静,凶手的尸体躺在地上。

    不过凶手并不是花郎他们杀死的,而是他自己自杀的。

    也许是他觉得自己已经败露,活着也没有什么意思,倒不如死了的好,也许是因为他觉得杀了自己心爱的人,他觉得愧疚,所以自杀。

    不管是什么原因,他死了。

    傅卫得救了,而得救的傅卫拉着包拯的手,连连说道:“包大人救了我,包大人救了我啊!”

    有些话,心知肚明,却已经不需要再说。

    张公公的事情傅卫得救之后没多久便写了一封信上报朝廷,而后他便拿着包拯的印纸历子和一众属下继续考核其他州县,在傅卫离开的时候,心里对包拯满是感激。

    傅卫走了,天长县的案子结了,花郎知道,等待包拯的便是升官,那么他,是不是也应该做一些准备呢?

    包拯在天长县三年期满,必将胜任端州知州,那他花郎是跟着一起去,还是去京城闯荡?

    现在的花郎必须面临这个的一个问题,京城难闯,可机会多,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破案手法,必定能够在京城闯出一番名堂来,只是若和温梦几人去,难免要困难一些。

    可若是跟着包拯去一趟端州,等他调任京城,花郎再跟着去,凡事就容易得多了。

    这些问题花郎只私下里想过,他从来都是一个喜欢逍遥自在的人,去了京城若是不够自在,那还不如不去呢?

    后来,花郎又觉得自己太过杞人忧天,离包拯期满还早呢,他又何必急着考虑自己的前程?

    所以日子就又是这样悠哉的过着,有案子破案,没案子就几个朋友喝酒聊天,游山玩水。

    转眼夏天过去了,初秋来临,院子里便多起了落叶。

    突然有一天,温梦和花婉儿两人在院子里感慨时光飞逝的时候,花郎和阴无错两人从外边兴奋的走了进来,而在花郎的怀里,抱着一只雪白的小狗,那小狗的样子漂亮极了,不过却还是很害怕,眼睛一闪一闪的。

    温梦看到小狗,顿时兴奋的跑了过去,问道:“这是谁家的狗狗,好可爱!”

    花郎淡笑:“这是我和阴兄两人跑遍了天长县才找到的狗,这种狗体型庞大,有狼的特质,咬起来比狼都恨,用来当警犬再合适不过了。”

    花婉儿一听不狼都恨,本来准备摸一下小狗头的手顿时缩了回去,怯怯的问道:“哥,这狗比狼的都恨,会不会咬我们啊?”

    花郎摇头,道:“比狼恨,那是对别人,你们就不同了,养它四五个月,它跟你们亲着呢。”

    大家这般聊着,温梦突然问道:“你刚才说警犬?是什么,我怎么没有听过这个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