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抑忍耐了十三年,陆九霜终于爆发。

    搁在以前,她永远是大人眼中乖顺听话懂事的好孩子,是老师眼中本分老实又勤奋上进的好学生。

    可她内心其实并不喜欢那样的自己,被别人夸赞听话懂事本分上进的时候,她内心是厌恶的,是抵触的。

    她的内心住着一头猛兽,早就咆哮嘶吼着想翻出栅栏!

    在今天,她终于将心底关押了十几年的猛兽放了出来。

    她很兴奋,一边跑一边笑。

    三千米的跑道,在她脚下却像三百米一样短。

    她已经在三千米的跑道上跑两圈了,但仍旧不觉得累,甚至越跑越兴奋,越跑越有劲。

    她低着头,耳朵里塞着无线耳机,一边跑一边跟着唱,劲爆的歌声让她浑身血液沸腾。

    由于是晚上,加上她一直低着头,因而没人注意到,此时她眼睛都红了,不是白眼球上布着红血丝,而是整个黑眼珠子变成了红色的。

    与此同时,体育场后的树林中,一个奶奶灰短发的青年男人正在施法。

    他穿着一身黑色长衣长裤,脚下是一圈银白色光雾。

    黑衣青年男人站在银白色光雾中心,双手结印,嘴里念念有词。

    倘若路过的学生看见,定然会认为这是一个神经病。

    不过,没人能看到。

    今夜的小树林格外清净,树林四周的小路上,一个学生都没有。

    青年男人收了手势,脚下的光雾缓缓散去。

    突然一束红光降落在他身旁,红光显形,是一个红发黑衣男人。

    红发男人问:“如何,这次可有选中?”

    白发男人淡声道:“选中了两个。”

    红发男人松了口气:“太好了,这次我们能向首尊交差了。”他又问,“是哪两个?”

    “陆九霜,余正杰。”

    红发男人诧异:“余正杰那小子心术不正,一看就不是好东西,选中他不奇怪。陆九霜……我没记错,那姑娘挺正直的,心思纯正,并无邪念,怎么会选中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