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声音,好像是小学时同桌的女孩的声音。她的样子,我还记得,但不知为什么,每一次想起她,我都觉得有些心痛。这是为什么呢?

    心脏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会一阵的悸动,这貌似是一种疾病,但每一次心弦乱颤的时候,我总是能回想起不愿意想起来的东西。

    “小美,你不是出车祸,抢救无效……”

    “不是哦,是我。”

    那会是初中的同桌吗?她是一个很爱体育的女孩子,身材比起女生更像是一个男人,身上的皮肤黝黑得像是混血儿,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牙齿很白。

    “小布,你不是全家移民了吗?”

    “也不是,是我啊,我的名字是……”

    听不见啊,我根本听不见你在说什么。你的名字是什么,很重要吗?好像,真的很重要啊。我有着什么不能忘记的东西。我似乎,从一开始诞生在这个世界上,就没有梦想亦或者是野心之类的东西。

    踏踏实实的活着,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到了一定的年纪之后,找一个或许认识,或许不认识的女孩子,谈一场恋爱,然后在家人的逼迫下,娶一个见面不超过几次的陌生人,最后可能孩子还不是自己的。

    嘛,人间喜剧。

    “叶牧,快想起来啊,快想起来,我一直都在,我和你是在一起的,我们是一体的,我们——”

    “——你好烦啊,能不能别吵我!”

    休息室里,叶牧猛然一下子坐了起来,他一巴掌打开了正在给他包扎伤口的琼斯。

    “哟,天才,你醒了。”琼斯摸着自己的被叶牧打开的手,古怪地看着叶牧。

    “为什么你会在这里,这不是我的房间吗?”叶牧四下看了看,自己不是在自己的房间,而是在一间很明亮,很温暖的陌生房间里。

    “你在说什么胡话呢?”琼斯厌恶地丢了一包绷带给叶牧,道:“缠上吧。”

    “缠上?”叶牧看了一下自己的四肢,全都健在,甚至连一点伤口都没了,“我看没有缠上的必要吧?”

    “伪装,你不懂吗?”琼斯拿过了绷带,一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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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在叶牧的后背上,道:“你刚才做梦了吧?”

    “梦……嗯,我记得我回到了家里的房间里,然后就没别的了。”

    “这样啊。”

    “我是不是说梦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