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云点头:“有点意思,然后呢?”

    “然后什么?”

    “你刚才说大问题,有个问题呢?”

    云隐回答:“这就是有个问题,大问题是凶手如何把握时间调动阿强。”

    曹云一笑,道:“你这个想法我曾经一闪而过……”

    “哦?”云隐鄙夷看曹云。

    曹云道:“我是认真的,但是这个想法一闪后,出现了一个更大的问题。第一个假设,凶手进入洗手间,如果要拖拽在洗手池的沈适,沈适体格比较强壮,必然有一定反抗,法医未发现。还有,这期间不排除有客人进入。另外,洗手池有镜子,有陌生人靠近,沈适应该有所察觉。第二个假设,凶手记入洗手间,沈适在坑位尿尿,凶手刺杀的动作非常别扭,按照现场勘察,沈适并没有拉开裤子拉链……”

    云隐问:“你说沈适会不会蹲坑?蹲坑是面朝外,凶手进入坑位,符合了刺杀动作。”

    曹云摇头:“也不符合,这么一个人进来,还没有解开裤子,是不可能蹲下的,是人都会下意识的后退,后仰。”

    云隐脑海模拟一下,的确如此。云隐摊手:“你加油吧。”

    曹云神秘一笑,道:“不过,你的说法也不是全然没有道理。我首先要弄清楚洗手液事件。”

    “你知道什么了?”

    曹云道:“你应该说了答案,你加油想想吧。”

    靠了!

    曹云一笑:“洗澡去了。”

    “嗯?”云隐单手叉腰拦住:“哥是男女通吃。”

    “吃你个头,还要调查,只是有一点想法上的突破。”

    ……

    正式庭审!

    首先是检控官开始念读案子的时间,地点,人物和事件,这是标准的新闻体,不带任何情绪和意见的读出控告书。

    控方做到这一步,接下去就是要靠辩护律师。如果辩护律师对控方所说没有意见,或者提出的疑问被控方反驳之后,那就结束庭审,择日宣判。

    有很多案件因为辩方律师走过场,控方说完之后,法官见辩护律师没什么说的,就把证据在法庭上过一遍就算结束了。民事诉讼来说,大陆系的法庭基本只开一次,多的两次,罕见三次。刑事案亦然。英美系就不同了,法官不是主角,但是也不排除有些辩护律师随便过场,特别是法援案。这也不能过于苛责律师,因为很多法援案价格是定死的,没几个钱,有责任感的律师要正常调查案子,需要自己贴不少钱进去。

    多数案件通常在警方侦查阶段已经掌握有嫌疑犯认罪书和比较充足的物证,开庭的时间和次数也不需要太多,事实清楚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