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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隐:“什么进展?”

    曹云摇摇头,手机里看资料,范十一之前朋友很多,在范十一开始倒霉走下坡路后,唯一朋友就是他在菌队的队长。

    队长和他同年退伍,退伍原因是受伤致残,至今还需要一条拐棍走路。并且因为伤势、手术和药物副作用,队长身体素质很差。因为此,队长在退伍后就没有再从事其他工作,每月的生活来源依靠的是菌队发放的生活费。

    虽然物资上没有办法对范十一进行帮助,但是范十一走下坡路开始,遇见困难的时候,他总会出现。

    杀人的不是范十一,杀人的是范十一的队长:范队。

    严格来说,是范队和范十一合谋杀死了谢羽。

    范队在案子中的角色是开枪杀人的角色,但是因为其身体不便,很难快速撤离,所以需要一名接应队员。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让范十一杀人呢?假设没有范队,范十一直接杀人,是跑不出监控监视。

    如果推测是对的,范队和范十一是很厉害的一对搭档。他们做了很周详的杀人计划,这份杀人计划还有备用计划,为的就是在杀死谢羽后,他们能逃脱罪责。

    第一:放出远征信息。在谢羽遇害后,警方调查方向出现了巨大的错误。

    第二:真假凶手,范十一所做的一切全部是为了吸引警方注意,将嫌疑完全揽到了自己的身上。在这种情况下,真凶范队可以比较从容的伪装和撤离。如果没有范十一,监控中的范队就会被全面调查,不排除警方最终获得范队信息的可能。

    重点在于,双范并不清楚杀人后,警察多久会找上门。杀人者需要时间,需要时间处理硝烟反应。所谓的硝烟反应是指开枪后,射击残留物反作用力喷溅在开枪者身上。如果不采取一定措施,硝烟反应会一直残留在人体的皮肤,毛发和所穿戴的衣物上。

    有硝烟反应的人回家换衣服,洗澡和清洗衣裤,可以将硝烟反应去除,但如果是被警方怀疑的对象,警方握有搜查令,对房间进行硝烟反应测试,有可能会在家里找到残留反应。

    无论是范十一或者是范队,在开枪后,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销毁证据。

    这样推理就回答了大部分的疑问,为什么范十一那么明显背长背包出现在公园,为什么相隔八小时才抛弃枪支。曹云深信,范十一掌握有自己无罪的证据。在范十一无罪之后,警方转移目标调查范队,很难找到有用的证据。

    曹云现在还剩下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杀谢羽为什么要开枪?第二个问题:双范或者雇主为什么从泰国运输枪支?第三个问题:主谋为什么又是怎么找上双范的?

    这已经脱离了曹云作为律师的范畴,曹云缺乏警察的技术和信息支持,就算有想法,也很难将案件调查清楚。是不是把自己想法和发现转告警方呢?好处是可以做一位良好市民,坏处是自己拿不到一毛钱。按照事态发展,双范很难受到法律的制裁,最终只能由谢陆用钱来制裁。

    “喂?”曹云接寒子电话。

    寒子道:“我这边有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