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彦含呢?”

    “回家拿了个东西,马上到。”说着,他调了杯鸡尾酒推到她面前,“新品,尝尝。”

    “酒精浓度高吗?”

    陈牧一愣反笑,“你这话问的怕是没人相信你从前一杯就倒。”

    “丢人的往事咱能不提么。”莫如是抿了一口,苦涩的味道让她眉头忍不住皱在一起,“这么苦?”

    “放心喝,没加烈酒,毕竟待会还有正事。”

    陈牧说的正事就是喊莫如是过来驻唱几天,店里原来的歌手最近被一家经纪公司瞧上了,陈牧让他去勇敢追梦,话都说出去了,一时半会又没找到新人来替。

    其实唱歌这件事,是莫如是大学时期的一个梦想,楚清歌曾一度笑她说那是少女怀春的表现。那时候学校里流行自创社团,莫如是某天突发奇想——不如组个乐队吧!

    亏得楚清歌会玩贝斯,虽然是个二流选手,但聊胜于无,陈牧在高中的时候就因为会弹木吉他而备受女同学青睐,至于苏彦含,从小学钢琴,当个键盘手问题也不大。

    就这样,在莫如是苦苦央求并且包了一星期晚饭的条件下,他们这个吊儿郎当的乐队成立了。

    楚清歌说,吊儿郎当挺好的,别人一听这名字就能知道他们乐队的实力,也就不会抱太高的期望。

    他们约定,无论是在校还是以后工作了,每周大家至少要聚在一起三次用来排练,陈牧是最早毕业的,但这个约定一直遵守着,直到楚清歌离开……

    陈牧和苏彦含不想莫如是触景伤情,所以这个约定几乎是心照不宣地没有再执行了。

    “我都很久不唱歌了,你就不担心我会给你砸场子?”莫如是摸着酒杯边缘,像是说给陈牧听的,又像是自言自语。

    “不担心,因为我们会陪你一起。”

    一起?一起砸自己的场子?

    莫如是刚要摇头,抬眸就瞥见苏彦含风风火火的过来,身后还跟了两个男人,她指挥着他们把手里的乐器放在台上不同的位置。

    她一眼就认出来那是属于他们乐队的吉他和编曲键盘,她怔了一下,转头问陈牧:“该不会是我想的那样吧?”

    陈牧耸耸肩,“老板亲自下场,这位歌手的分量可见一斑。”

    “什么歌手,你就别打趣我了。”

    莫如是站起来,和表演台面对着面,一切准备就绪,除了左手边的场地空荡荡了点,她不由自主地说:“其他都很完美,就是少了贝斯手。”

    她的声音很轻,混在爵士音乐里几不可闻,不过陈牧从她的神情里大抵猜出了她的想法,他安慰道:“抱歉,让你想起过去的事,但没有贝斯手,我们还是吊儿郎当乐队。”

    莫如是笑了笑,然后摇摇头,“再招一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