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铺子放在这三五年也没人来看,如今可算是有人来了!

    而这铺子渐渐搭建起来,大家伙也是帮了忙的,小店的第一批食客,也是这些人。

    那是洛樱穿越过来,再开业才半个月的时间,就有不知道从哪里得到消息的债主找上门来,逼着她还钱!

    老话说“父债子偿”,可在法律上,可并非是这么回事。

    原身和父母都是成年人,属于不同的个体,又没有继承遗产,现行法律万万没有父债子偿的说法。

    若说是肇事,借钱,有缘故的债务,洛樱都愿意认下这个债。可当时一看那所谓的债主,就不是正常的“讨债人”!

    这债主是当初原身父亲的狐朋狗友之一,拿的还是原身父亲在赌场签下的欠条!

    原身记忆里似乎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洛樱眼睛一打,心里就明白了怎么回事。

    洛樱前世在宫里的时候,这样的事情也听过不少。

    大抵是哪家子生了个败家子,将祖宗家业霍霍在了赌场里,洗心革面的终究是少数,有不少更是心思龌龊的,直接将从前的玩伴兄弟拉下水。对方输的银子,按照分成偿还自己的债务。

    洛樱毫不怀疑,原身的父亲经受不住诱惑被拉下了水,在赌场里输的家底精光,欠下惊天巨债,这个前来要债的“叔叔”功不可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