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幕小小罗曼不可能这么冒险

    罗曼仰着小脸看着那个木制的招牌,脸上因为夜色下的微凉白皙中透出一丝可爱的红晕来。纵使初夏,高山地区的夜里气温还是很低。

    早已被风雨浸润成黑色的木质招牌上刷着一匹斑驳的奔马,上面写的字她不认得,不过罗曼猜应该是这里了。她双手放在自己那个宝贝的皮包包上,抬着头用圆头皮靴摩挲着地面踌躇了一会——应该是这里吧?那个什么奔马旅店?

    应着远处警钟长鸣,一队卫兵从她身边经过。不过商人小姐并不是太害怕,她反倒好奇地打量着这些卫兵,看着对方走远。警钟最终停下来,她小小出了口气,才回过头走进那家旅店。

    奔马旅店的老板是一个矮人,就像故事中描述那样——有长长的熟透的小麦一样色泽的胡须,上面扎了一束又一束鞭子,用黄铜作的圆环箍起来——那些圆环都是有典故的,上面印着这样的花纹,当然其实是石中之文,矮人的文字。上面写的是家族的名字,每一个圆环就是一个出身,有名的诸如‘火须’、‘石印’以及‘豪华珠宝’一类的家族甚至可以使用贵重以及沉重的黄金圆环。

    这些圆环就和矮人们的胡须一样是它们骄傲的源头,矮人的家族都有一千年以上的历史,他们会很得意地佩戴着这些东西走来走去,叮当作响。可在人类社会中矮人可不常见,奔马旅店的老板贡恩·巴巴罗萨·岩厅很好地利用了这个优势——他刻意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大人物的样子,出钱让人私下讨论,自己再出面否认。人们总是带着好奇心来拜访这个神秘的矮人领主,络绎不绝,贡恩的生意自然也就越做越大。

    贡恩今天穿了一件丝绸织的长袍,肥短的手指上套了三个红宝石戒指,一个猫眼石戒指和一个祖母绿戒指。若不是他的侄儿——当然,是人类。贡恩能在人类社会立足自然会有一些人类的关系,至于为什么矮人会有一个人类亲戚,这件事情恐怕说个三天三夜也才开了一头,所以我们的重点是——他这个在白鬃军团服役的侄子正按着他的肩膀,一一在和他嘱咐什么。年轻人身边还有一个同伴,他们两人看起来在这里待了有一段时间了。

    “你是说如果我看到一个小姑娘,不管她提什么要求我都要先答应她?可为什么,万一她让我把全部家产送给她怎么办,不行不行,这个提议听起来太蠢了。”矮人老板一个劲地摇头,嘟哝着说道。

    “贡恩叔叔,你听我说。我不是让你把家产送给她,而是给她准备一辆马车,不要让她起疑心。然后再准备另一辆让我们跟上她。”

    “只有马车而已?”贡恩用小小的眼睛怀疑地盯着自己的侄子。

    “当然。”

    “那好,她会付钱吗?”

    白鬃军团的年轻小伙子叹了一口气,深知自己叔叔脾性的他赶忙说道:“她当然会,不过你不要和她讨价还价太厉害了。不要把她吓跑了,只要贡恩叔叔你肯帮忙,这个功劳就一定是我的了明白了吗!”

    “还是不太理解,不过你喜欢那个姑娘?这样我倒是可以考虑给你打九点九五折。”

    “不,不是这样!其实是这样的,那个女孩其实是玛达拉的间谍。他们从地牢里越狱出来,现在肯定急着出城,吕克贝松队长让我们出来盯住她们每一条可能出城的渠道——”

    “那你们为什么不直接抓住她。”贡恩奇怪地问。

    帕克一拍脑门,叹气道:“贡恩叔叔,她还有不少同伙,为了把他们一网打尽,我们得想办法放松他们的警惕并悄悄尾随上去!你明白了吗?”

    “还是不太明白。”

    “好吧,总而言之,贡恩叔叔你放心好了,她少付的钱我会帮忙补上。”

    “放松警惕,满足她的要求是吗?你这样说我就明白了。”矮人老板这才点点头。

    不过虽然他斤斤计较,但办事还是很快的。一会就招来侍者吩咐下去,并且跑回来问道:“我已经安排好了,那个姑娘什么时候会来?”

    “我也不知道,但愿她会先来我们这边,我可不能让格兰森那个家伙看扁了。”小伙子叹了口气,却感到自己的同伴正在死命拍自己的肩膀。他抬起头一看外面,竟激动地跳起来,他马上推着矮人往前走去:“就是她,她来了!快,叔叔,看你的了!”

    “放轻松,年轻人。别把我像一袋马铃薯一样往前推,我做了三十年生意,当然知道怎么办。”贡恩最后关头还不忘吹嘘道。